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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常辅股份: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银立)2022-04-15  

                         证券代码:871396          证券简称:常辅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
立董事,2021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
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
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 2021
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本人 2021 年度任职期间,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按时参加
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2021 年度
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和缺席的
情况。
    经认真审阅会议各项议案内容,本人均未发现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本人在 2021 年度参加的董事会会议表决中
均投了同意票,无反对、弃权情况。本人还列席了 2 次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职责。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独立、
客观的立场,本人在 2021 年度任职期间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事前认可意见
    1、对 2021 年 3 月 2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中,关于预计
2021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对 2021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中,关于预
计 2022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意见
    1、对 2021 年 3 月 2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中,关于预计
2021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对 2021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中,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摘要、2020 年度权益分配预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
    3、对 2021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中,关于公
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对 2021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中,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关于预计
2022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
2020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切实履行各委员会委员职责,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等
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四、保护投资者所做的工作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治理及其经营管理情况
进行有效监督,对每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审
慎地行使了表决权;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
况,查阅有关资料,并进行讨论。


    五、其他工作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以来,注重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
习,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
    2021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对本人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不存在妨碍
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2021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主动了解公司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参与
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涉及公司重大事项方面均充分表达意见。本人对公司董事
会的议案均未提出异议;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情况;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独立董事:宋银立
                                                       2022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