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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常辅股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16  

                            证券代码:871396       证券简称:常辅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召集人:董事长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杜发平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4,996,1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4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 11,974,2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4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6 人,董事彭新英、宋银立、张雪梅因疫情原
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匡小兰因疫情原因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诚、
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切实保护公司股东权益。公司董事
会根据 2021 年工作情况,拟定了《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主要内容为公司 2021
年总体经营情况、董事会日常履职情况、2022 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李芸达先生、宋银立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 年度独
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在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2021 年度独立
董事述职报告(李芸达)》(公告编号为:2022-011)、《2021 年度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宋银立)》(公告编号为:2022-01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4,996,01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诚、
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切实保护公司股东权益。公司监事
会根据 2021 年工作情况,拟定了《监事会工作报告》,主要内容有公司监事会
召开会议情况、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2022 年监事会
主要工作重点等。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4,996,01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
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为:2022-006)和《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2-00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4,996,01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聘请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 2021 年度经
营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编制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4,996,01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根据 2021 年度经营情
况结合对 2022 年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的预测编制了《2022 年度财务预算
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4,996,01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配预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53,263,891 股,拟以权益
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转增 1 股(其中
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1 股,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
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需要纳税)。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
露的《2021 年年度权益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为:2022-00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4,996,01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
露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
号为:2022-00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4,996,01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
   度审计机构》
1.议案内容: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
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并经确认,
公司与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未在审计机构中持有
任何权益,审计机构与公司完全独立。因此,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提议聘任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4,996,01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
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
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进行了审议。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
的《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为:2022-01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4,144,55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1%;反
对股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851,462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六) 公司 2021     16,065,049       100.00%   100    0.00%    0     0.00%
         年年度权益
         分配预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高山、何云霞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