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新威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1-18
证券代码:871634 证券简称:新威凌 公告编号:2023-002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志强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7,127,4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62%。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0,160,1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3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参照公司所处地区、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盈利状
况及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量和专业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标准拟
定为 6 万元/年(税前),按月度发放,具体根据当年实际任职时间按比例计算,
独立董事薪酬标准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之
日起实施。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7,009,83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反
对股数 117,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董事会提名陈志强先生、廖兴烈先生、刘孟梅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提名张美贤先生、刘德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监事会提名罗雨龙先生、潘园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生
效,上述提名人员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后将与公司2022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
上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
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董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2-155)及《监事
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2-156)。
2.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得票数占出席会
议案 是否当
议案名称 得票数 议有效表决权的
序号 选
比例
1 《选举陈志强先生为公 42,970,831 91.18% 当选
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选举廖兴烈先生为公 42,970,831 91.18% 当选
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 《选举刘孟梅女士为公 43,323,631 91.93% 当选
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得票数占出席会
议案 是否当
议案名称 得票数 议有效表决权的
序号 选
比例
1 《选举张美贤先生为公 42,970,831 91.18% 当选
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2 《选举刘德运先生为公 43,206,031 91.68% 当选
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4.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得票数占出席会
议案 是否当
议案名称 得票数 议有效表决权的
序号 选
比例
1 《选举罗雨龙先生为公 42,970,831 91.18% 当选
司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
2 《选举潘园女士为公司 43,206,031 91.68% 当选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 371,761 75.97% 117,600 24.03% 0 0%
公司独
立董事
薪酬标
准的议
案》
(四)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 议案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序号 名称
权的比例
1 《选举陈志强先生为公司 371,761 75.97% 当选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选举廖兴烈先生为公司 371,761 75.97% 当选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 《选举刘孟梅女士为公司 724,561 148.06% 当选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 《选举张美贤先生为公司 371,761 75.97% 当选
董事会独立董事》
5 《选举刘德运先生为公司 606,961 124.03% 当选
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董亚杰、刘锋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
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陈志强 董事 任职 2023 年 1 月 2023 年第一次临 审议通过
16 日 时股东大会
廖兴烈 董事 任职 2023 年 1 月 2023 年第一次临 审议通过
16 日 时股东大会
刘孟梅 董事 任职 2023 年 1 月 2023 年第一次临 审议通过
16 日 时股东大会
张美贤 独立董 任职 2023 年 1 月 2023 年第一次临 审议通过
事 16 日 时股东大会
刘德运 独立董 任职 2023 年 1 月 2023 年第一次临 审议通过
事 16 日 时股东大会
罗雨龙 监事 任职 2023 年 1 月 2023 年第一次临 审议通过
16 日 时股东大会
潘园 监事 任职 2023 年 1 月 2023 年第一次临 审议通过
16 日 时股东大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决议》;
(二)、《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关于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