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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佳合科技:关于延长公司股东股份锁定期的公告2023-02-06  

                        证券代码:872392           证券简称:佳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1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股东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72 号),同
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经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2
年 12 月 2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2〕284 号)批准,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昆山宏佳共创企业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昆山佳运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近亲
属阮凤娥、阮昌奎、段江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
诺如下: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自佳合科技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佳合科技在
北交所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佳合科技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
部分股份。若因佳合科技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佳合科技股份发生变
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人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4)本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
并按照下列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
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 6 个月;2)拟在 3 个月内卖出
股份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的,除按照第 1)项规定履行披露义务外,还应当
在首次卖出的 30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3)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减持数
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况;4)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
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及时公告具体减持情况。本人通过北交所和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竞价或做市交易买入公司股份的,其减持不适用前款规定。

    (5)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北交所就股份减持出
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
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

    (6)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佳合科技所有,本
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佳合科技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
行上述承诺事项给佳合科技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佳合科技或者
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2、宏佳共创、佳运源承诺:

    (1)自佳合科技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起十二
个月内,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佳
合科技在北交所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佳合科技回购本合伙企业的该
部分股份。若因佳合科技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合伙企业直接持有佳合科技股份
发生变化的,本合伙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北交所就股份减持出
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合伙
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

    (3)本合伙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佳合科技所
有,本合伙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佳合科技指定账户。如
果因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佳合科技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
合伙企业将向佳合科技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实际控制人近亲属阮凤娥、阮昌奎、段江华承诺:

    (1)自佳合科技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佳合科技在
北交所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佳合科技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
部分股份。若因佳合科技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佳合科技股份发生变
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北交所就股份减持出
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
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

    (3)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佳合科技所有,本
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佳合科技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
行上述承诺事项给佳合科技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佳合科技或者
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自佳合科技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佳合科技在
北交所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佳合科技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
部分股份。若因佳合科技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佳合科技股份发生变
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人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4)本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
并按照下列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
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 6 个月;2)拟在 3 个月内卖出
股份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的,除按照第 1)项规定履行披露义务外,还应当
在首次卖出的 30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3)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减持数
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况;4)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
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及时公告具体减持情况。本人通过北交所和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竞价或做市交易买入公司股份的,其减持不适用前款规定。

    (5)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北交所就股份减持出
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
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

    (6)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佳合科技所有,本
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佳合科技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
行上述承诺事项给佳合科技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佳合科技或者
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二、锁定期延长情况
       截至目前,本公司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的相关条件已触发,其
持有本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到期后方可解除锁定,具体情况如下:


                    锁定持股数   锁定持股                         延长后锁定期截至
序号     股东姓名                            原锁定期截止日
                      量(股)       比例                                 日


 1        董洪江    15,554,000     26.50%   2023 年 12 月 29 日   2024 年 6 月 29 日
 2        陈玉传    10,300,000     17.55%   2023 年 12 月 29 日   2024 年 6 月 29 日
 3         张毅      9,500,000     16.18%   2023 年 12 月 29 日   2024 年 6 月 29 日
 4        段晓勇     3,312,000      5.64%   2023 年 12 月 29 日   2024 年 6 月 29 日
 5        阮凤娥         1,000      0.00%   2023 年 12 月 29 日   2024 年 6 月 29 日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