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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纬达光电: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2023-02-13  

                        证券代码:873001         证券简称:纬达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1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为维护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后股价的
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稳定股价方案,该方案已经本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稳定股价方案涉及股份回购,相关回购方案仍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稳定股价措施的触发条件
    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 个月内,若发行人股票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第 20 个交易日构成“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日”,如果因派
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北京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公司将启动股
价稳定预案。
    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 4 个月至 3 年内,非因不可抗力
因素所致,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
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时,则启动稳定股价预案。


二、   稳定股价措施
    1.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方式为公司回购股份。
    2.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3.根据公司制定的《稳定股价措施预案》,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8.52 元/
股,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811,395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53%。
根据本次拟回购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资金不超过 691.31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4.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
不超过 3 个月,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
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5.预计按照上限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及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回购实施前                   回购实施后
           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1.有限售条件股份          122,914,863          79.99   122,914,863       79.99

 2.无限售条件股份           30,741,341          20.01    29,929,946       19.48

 3.回购专户股份                         -           -       811,395         0.53

           总计            153,656,204            100   153,656,204          100

注:上述回购实施前所持股份情况为 2023 年 2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

记数据。



三、     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终止条件的情形
    说明本次稳定股价措施的终止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 股价在一定期限内高于基准价格;
       3. 已达到预计的回购数量或增持数量;
       4. 资金使用完毕;
       5. 其他终止条件;
       6. 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
    公司将于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成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稳定股价措施结果公
告。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完毕或停止实施后,如再次触发上述启动条件,则再
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四、     其他事项说明
       1. 本次稳定股价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北交所等有关规定。
       2. 公司将严格遵守股票交易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
短线交易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北交所相关规
定执行。
       3. 公司将及时对稳定股价的措施和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并将在定期报告中
披露相关情况。
       4. 如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
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5. 根据本次拟回购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下限、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区

间为 347.62 万元~691.31 万元,按资金总额下限~上限回购完成后,公司公众股
东占比为 24.74%~24.48%,将导致公司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低于北交所上市条件
25%的要求。因此,本次公司回购股份计划将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触发《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相关规定中北交所上市公司的即时退出情
形的基础上进行。公司目前公众股东持股比例 25.0066%,为保障公司持续符合
北交所上市条件中公众股东持股比例达 25%的要求,据此测算本次拟回购股份数
量不超过 10,100 股,后续将根据公众持股比例变动情况进行实施相关回购数量。


五、     稳定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非因不可抗力等外部因素,未采
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的披露渠道上公开说明未采
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若公司董事会未履行相关公告义务、未制定股份回购计划并召开股东大
会审议,公司将暂停向董事发放薪酬或津贴,直至其履行相关承诺为止。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