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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纬达光电: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3-03  

                           证券代码:873001        证券简称:纬达光电   公告编号:2023-020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3 月 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水秀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做出了决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佛山纬达光电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其他有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所作
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15,232,0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99%。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董事、总经理李铭全、副总经理魏光辉、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
责人、财务总监赵刚涛列席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 个月内,公司股票出现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已触发公司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公司
 将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稳
 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15,232,05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并结合公司经
 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
 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以此进
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
实现,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
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15,232,05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同意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
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修改
 或终止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
 事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决定是否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4.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设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及
 其相关手续;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
     6.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7.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停牌的,决定回购顺延相关事项;
     8.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
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15,232,05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孙晶、陈俊雯
(三)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和《公
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所形成的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二)《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