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纬达光电: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供公司关于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2023-03-2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纬达光电”或“公司”)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对纬达光电 2022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72 号)核准,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售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数量
38,414,051 股 , 发 行 价 格 为 每 股 人 民 币 8.52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327,287,714.52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11,957,892.09 元(不含税),公司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5,329,822.43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到账,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华兴验字
[2022]22000320175 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327,287,714.52
减:承销及保荐费(不含税) 9,433,962.26
(二)募集资金账户到账资金总额 317,853,752.26
减:支付审计费、验资费和律师费等发行费用(不含税) 139,622.64
减: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税) 797,514.77
减:尚未置换的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税) 1,586,792.42
(三)募集资金净额 315,329,822.43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207.32
(四)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022 年 12 月 31 日) 317,716,336.9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交所
上市后适用的《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三水支行和广发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狮山支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
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
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中,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协议各方均按
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职责。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开户行 账号 备注
募集资金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三
757900498310138 137,716,336.94 -
水支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
9550880053831000770 180,000,000.00 -
海狮山支行
合计 317,716,336.94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投项目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公司三期建设项目,本项目计划投资 3
条涂布生产线、2 条拉伸线,配套 1 条 TAC 表面处理生产线。项目选址佛山市
三水区佛塑三水工业园。项目投产后预计新增偏光片年生产能力 300 万平方米。
本项目有助于公司扩大市场份额,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巩固细分市场的领先地
位,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净额尚未用于纬达光电三期建设项
目。
(二)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三)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况。
2023 年 3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0,304,792.42 元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和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其中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共计人民币
9,027,760.00 元,本次拟置换 8,718,000.00 元;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
用金额为 1,586,792.42 元(不含税),本次拟置换 1,586,792.42 元(不含税)。
五、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说明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及时、准确、真实、完整的披
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七、会计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经审核,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纬达光电董事会编制的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纬达光电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八、主办券商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效执行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纬达光电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
未出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情形。保荐机构对纬达
光电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