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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纬达光电: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4-21  

                           证券代码:873001        证券简称:纬达光电   公告编号:2023-039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水秀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做出了决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佛山纬达光电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其他有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所作
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15,232,0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99%。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董事、总经理李铭全、副总经理魏光辉、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
 责人、财务总监赵刚涛列席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
 台 (www.bse.cn)上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2)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2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15,232,05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 2022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编制了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15,232,05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2 年度工作开展的情况,编制了《2022 年度董事会工
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15,232,05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 2022 年度工作开展的情况,编制了《2022 年度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
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
编号:2023-02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15,232,05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根据 2022 年度工作开展的情况,编制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15,232,05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偏光膜三期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
进行,公司董事会申请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前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
用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3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15,232,05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华兴审字
[2023]22012450019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
润为 214,296,415.85 元。
     在满足公司 2023 年日常经营及偏光膜三期项目所需求资金的情况下,公制
定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153,656,204 股为基数,以未分
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
派发现金红利 30,731,240.80 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
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
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2 年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15,232,05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
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公
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以下简称
“董责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被投保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3)赔偿限额:每次赔偿请求及累计赔偿限额 3,000 万元/年;
     (4)保费支付:不超过人民币 20 万元/年(最终根据保险公司报价及协商
确定);
     (5)保险期限:12 个月(可续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
层办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
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
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法规及处理与
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合同
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的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15,232,05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续期及新增银行授信
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2023 年公司拟向银行申
请授信融资。该议案采取分项表决:
     (1)关于维持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6 亿日元授信融资
     (2)关于维持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人民币 2,000 万元授信融
资。
     (3)关于新增招商银行佛山三水支行人民币 5,000 万元授信融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续期
及新增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2.议案表决结果:
    针对该议案第(1)项:同意股数 115,232,05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针对该议案第(2)项:同意股数 115,232,05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针对该议案第(3)项:同意股数 115,232,05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十)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七)   关于公     0             0%     0             0%     0             0%
          司 2022
          年度权
          益分派
          预案的
             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孙晶、方雪曼
(三)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和《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所形成的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