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中纺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2023-02-28
证券代码:873122 证券简称:中纺标 公告编号:2023-012
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62 号),同
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2022 年 9 月 27 日,公司在
北交所上市。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价格为 8.00 元/股,初始发行股数为 925.00 万股(不含行使
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的股份),在超额配售权全额行使后,公司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8.00 元/股,新增发行股票数量 138.75 万股,发行总股数扩大至 1,063.75 万股,由
此,公司上市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 8,51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
额为 1,340.723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7,169.277 万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分别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
2022 年 10 月 27 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2)0210064 号《验资报告》和众环验字
(2022)0210072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
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根据《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合理、
审慎、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拟根据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
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总投资 原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1 新检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
2,568.29 2,026.96 1,796.247
目
2 全业务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
1,927.31 1,521.08 1,521.08
项目
3 浙江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3,048.65 2,406.07 2,406.07
4 晋江运动用品检测实验室建
1,832.03 1,445.88 1,445.88
设项目
合计 9,376.28 7,400.00 7,169.277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由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本次调整系基于公司当前
实际经营情况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所做出,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影响,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
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系公司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
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影响,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同意对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符合公司实
际需要,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
生不利影响;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对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
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
保荐机构对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四)《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
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