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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七丰精工: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26  

                            证券代码:873169       证券简称:七丰精工    公告编号:2022-040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跃忠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9 名,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0,749,5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7902%。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 名,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13,4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根据 2021 年度工作情况编制了《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0,636,1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65%;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13,42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35%。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监事会根据 2021 年度工作情况编制了《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对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0,636,1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65%;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13,42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35%。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
   案 》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15)及《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2-01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0,636,1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65%;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13,42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35%。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
   议案 》
1.议案内容: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 2021 年审计报
告,董事会编制了《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0,636,1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65%;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13,42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35%。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七丰精工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0,636,1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65%;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13,42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35%。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鉴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能严
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公司拟续聘其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0,636,1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65%;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13,42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35%。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为了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的运作,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7
号——信息披露业务管理》、《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披露》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2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预
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29,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2134%;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13,42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7866%。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审议事项涉及股东陈跃忠、蔡学群、海盐七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蔡大胜、沈引良、张帆,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
规定,关联股东陈跃忠、蔡学群、海盐七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蔡大胜、沈
引良、张帆应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
告编号:2022-02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0,636,1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65%;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13,42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35%。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2-02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0,636,1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65%;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13,42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35%。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独立董事朱利祥、张律伦对 2021 年度独立董事的
工作情况进行汇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
2022-02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0,636,1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65%;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13,42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35%。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 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0,636,1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65%;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13,42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35%。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了《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0,636,1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65%;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13,42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35%。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0,636,1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65%;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13,42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35%。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结合当前整体市场环境、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为满足公司
日常经营和投资需要,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资金需求和中长期发展战
略的顺利实施,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从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0,636,1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65%;
反对股数 113,42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35%;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五)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 议案名               同意                 反对                 弃权
号         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预
           计公司
           2022 年
(七)     度日常     0       0.0000%      0        0.0000%    113420   100.00%
           性关联
           交易的
           议案

           关于公
           司使用
           部分闲
(十一)              0        0.0000%     0        0.0000%    113420   100.00%
           置募集
           资金进
           行现金
           管理的
           议案
           2021 年
           度利润
(十四)             0      0.0000%   113420   100.00%       0      0.0000%
           分配的
           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雪婷、沈辉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
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