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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七丰精工: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独立意见2022-11-01  

                        证券代码:873169            证券简称:七丰精工            公告编号:2022-108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北京分公司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股份登记业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认真审阅了相关材
料、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详细了解,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
计划授予结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22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将
2022 年 10 月 13 日确定为授予日,向 51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 335 万股,
并按规定披露了《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权益授予公告》。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浙江海
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事
项的法律意见书》;我们也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在认缴限制性股票过程中,五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减少公司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授予数量由 335 万股减少至 320.1 万股,与公司《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及《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
激励计划权益授予公告》内容存在差异。
    经我们审阅相关材料,除上述调整激励股份数量的差异外,授予结果与公司《七
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及《七丰精工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权益授予公告》其他内容相符。公司根据激励对象个
人意愿及认购结果调减最终授予股份,公司监事会也已就上述调减发表了同意意见,
浙江海赛律师事务所已就授予结果出具了法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
进行的调整及授予结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办理限制性股票登记的流程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
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认可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结果。




                                         独立董事:朱利祥、张律伦、王志方
                                                          2022 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