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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九菱科技:关于延长公司股东股份锁定期的公告2023-01-18  

                           证券代码:873305         证券简称:九菱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4


                      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股东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4号),荆州
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11,200,000股,发行价格为11.72元/股(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经北京证券
交易所《关于同意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
(北证函[2022]269号)批准,公司股票于2022年12月2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

    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就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延长锁定期限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
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洪林承诺:

    “1、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系为本人实际持有、合法有效,不存在委托持股、委
托投资、信托等情况,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未设置任何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亦
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益,本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权益纠纷。

    2、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规
则的有关规定,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

    3、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
少6个月。如公司在此期间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
情况的,则上述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4、在本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严格遵守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
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
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业务。

    5、本人减持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
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若本人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
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通知公司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6、本人将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7、本承诺出具后,如出现新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规
则的要求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情况,本人将按新的要求执行本承诺函事项。

    8、若未履行持股锁定承诺,本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及公
司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进行赔偿。”

    (二)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徐洪林、许文怀、张青、
蔡钢、许圣雄、陈明、赵中意、袁伟、杨家兵)承诺:

    “1、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系为本人实际持有、合法有效,不存在委托持股、委
托投资、信托等情况,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未设置任何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亦
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益,本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权益纠纷。

    2、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规
则的有关规定,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
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
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
少6个月。如公司在此期间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
情况的,则上述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4、在本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严格遵守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
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
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业务。

    5、本人减持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
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若本人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
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通知公司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6、本人将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7、本承诺出具后,如出现新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规
则的要求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情况,本人将按新的要求执行本承诺函事项。

    8、若未履行持股锁定承诺,本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及公
司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进行赔偿。”

    (三)持股5%以上的股东(徐洪林、许文怀、徐顺富、段少雄、张青)承
诺:

    “1、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系为本人实际持有、合法有效,不存在委托持股、委
托投资、信托等情况,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未设置任何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亦
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益,本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权益纠纷。

    2、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则
的有关规定,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

    3、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
少6个月。如公司在此期间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
情况的,则上述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4、在本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严格遵守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
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
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5、本人减持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
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若本人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
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通知公司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6、本承诺出具后,如出现新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规
则的要求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情况,本人将按新的要求执行本承诺函事项。

    7、若未履行持股锁定承诺,本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及公
司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进行赔偿。”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亲属(涂俊义、陈俊萍)承诺:

    “1、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系为本人实际持有、合法有效,不存在委托持股、委
托投资、信托等情况,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未设置任何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亦
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益,本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权益纠纷。

    2、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规
则的有关规定,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

    3、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
少6个月。如公司在此期间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
情况的,则上述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4、在本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严格遵守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
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
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业务。

    5、本人减持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
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若本人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
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通知公司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6、本承诺出具后,如出现新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规
则的要求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情况,本人将按新的要求执行本承诺函事项。

    7、若未履行持股锁定承诺,本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及公
司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进行赔偿。”

二、相关股东股份限售期延长情况

    截至目前,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关于限售安排及自愿限售承诺的相关条件已触发,其持有本公司股票的限售
期自动延长6个月,到期后方可解除锁定,具体情况如下:

                        锁定持股数     锁定持股比   原锁定期截   延长后锁定
   序号      股东名称
                          量(股)       例(%)      止时间     期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   2024年6月20
    1         徐洪林     18,988,500     42.3671
                                                        20日         日
                                                    2023年12月   2024年6月20
    2         许文怀     3,651,325       8.1468
                                                        20日         日
                                                    2023年12月   2024年6月20
    3         徐顺富     3,651,324       8.1468
                                                        20日         日
                                                    2023年12月   2024年6月20
    4         段少雄     3,651,059       8.1462
                                                        20日         日
                                                    2023年12月   2024年6月20
    5          张青      3,650,325       8.1446
                                                        20日         日
                                                    2023年12月   2024年6月20
    6         涂俊义      10,400         0.0232
                                                        20日         日
    7         许圣雄        100          0.0003     2023年12月   2024年6月20
                                  20日          日
                               2023年12月   2024年6月20
8     陈明    100   0.0003
                                  20日          日
                               2023年12月   2024年6月20
9     袁伟    100   0.0003
                                  20日          日
                               2023年12月   2024年6月20
10    蔡钢    100   0.0003
                                  20日          日
                               2023年12月   2024年6月20
11   赵中意   100   0.0003
                                  20日          日
                               2023年12月   2024年6月20
12   陈俊萍   100   0.0003
                                  20日          日




                             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