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ST二纺: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2-01-19  

						    上海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12 年 1 月 20 日
提案一:

               关于延长上海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交易方案决议有效期的提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暨第二十七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上海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交易方案的议案》(以

下简称“重大资产出售议案”)及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关于延长上海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重大资产出售交易方案

决议有效期的提案》 重大资产出售议案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之日起二十四个月(以

下简称“原有效期”)。

    2011 年 12 月 2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审核委员会 2011 年第 38 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有条件审核通过了本

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方案, 为保证本次重

大资产出售交易的顺利开展, 公司拟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议案的决

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到期日起另行延长十二个月。

    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本次重大

资产出售方案的其他相关决议事项不作变更。

    上述提案, 请予审议!



                                上海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2 月 3 日
提案二:

            关于延长上海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宜有效期的提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1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

大资产出售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二十四个月(以下简称“原有效期”)。

    2011 年 12 月 2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

重组审核委员会 2011 年第 38 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有条件审核

通过了本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方案,

为保证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交易的顺利开展, 公司拟将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

期到期日起另行延长十二个月。

    上述提案, 请予审议。



                               上海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2 月 3 日
提案三:

   关于延长上海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

               交易交易方案决议有效期的提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上
海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交易方案
的议案》(以下简称“重大资产置换议案”)及公司 2010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公司实施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
交易方案决议有效期的提案》, 重大资产置换议案的决议有效期
为自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重大资产置换之
日起二十四个月(以下简称“原有效期”)。
    2011 年 12 月 2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
重组审核委员会 2011 年第 38 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有条件审核
通过了本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方案,
为保证本次重大资产置换交易的顺利开展, 公司拟将重大资产
置换议案的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到期日起另行延长十二个月。
    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本次
重大资产置换方案的其他相关决议事项不作变更。
    本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
司回避表决。
    上述提案, 请予审议。


                              上海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2 月 3 日
提案四:

            关于延长上海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置换相关事宜有效期的提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10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

置换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二十四个月(以下简称“原有效期”)。

    2011 年 12 月 2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

重组审核委员会 2011 年第 38 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有条件审核

通过了本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方案,

为保证本次重大资产置换交易的顺利开展, 公司拟将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置换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

期到期日起另行延长十二个月。

    本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
司回避表决。
    上述提案, 请予审议。


                               上海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