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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市北高新: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2-12-07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公告编码:临 2012-040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或连带责任。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于 2012 年 12 月 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
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与
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参加土地联合竞拍并设立项目公司的议
案》
     经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与绿地集团全资子公司绿地地产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地地产”)联合参加位于上海市市北高新技
术服务业园区东部的地块竞拍并在竞得地块的前提下投资设立项目
公司,有助于推进公司在市北高新园区东部业务的发展,更加便利
地开展在该地区的项目拓展及前期工作,对公司稳步实施在市北高
新园区东部的产业延伸是有利的。同时,为发挥公司与绿地集团双
方各自优势,实现强强联合奠定合作基础和发展空间。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绿地地产联合参加位于上海市市北高新技术
服务业园区东部的地块竞拍,并按照土地管理部门的规定与绿地集
团按 20%与 80%比例支付竞拍保证金。
     就参加土地联合竞拍并设立项目公司授权经营层执行以下事
项:
     1、如竞拍成功,授权公司经营层与绿地地产签订《投资合作协
议》,设立项目公司承担竞得地块的建设开发。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 1,000 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 200 万元,持有项目公司
20%的股权。
                                      1
    2、在项目公司完成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开立银行账户并具备
对外支付能力前,由公司与绿地地产根据土地管理部门规定的付款
进度,按 20%与 80%比例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出让金,公司累
计出资不超过人民币 17,000 万元。
    3、授权公司经营层决定向项目公司委派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人选。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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