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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市北高新:独立董事关于聘请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2013-03-28  

						  独立董事关于聘请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的独立意见

    作为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依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我们对公司 2013

年度聘请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

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

审计原则,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认为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公司

及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独立董事:孙勇、徐军、吕巍
(本页为关于聘请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的签

字页)



独立董事:孙勇



独立董事:徐军



独立董事:吕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