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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市北高新:关于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公告2013-05-29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公告编码:临 2013-025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2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或连带责任。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23
日收到上海市虹口区国家税务局颁发的编号为沪国税受
3101091203001605 号的《企业所优惠事先备案通知书》,公司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减按 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鉴于公
司于 2012 年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重大资产重组交割日为 2012 年 7 月
31 日,上海信勇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2 年 1 至 7 月的应
纳企业所得税金额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信勇(2012)第 045 号《企业所得
税纳税申报鉴证报告》,按照公司的适用税率 15%计算,公司 2012 年 1
至 7 月应交纳企业所得税金额为人民币 2,101.41 万元(详见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1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重大资产
出售及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为实施重大资产重
组,公司按该金额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了企业所得税预缴。重大资产重组
完成后(即 2012 年 7 月 31 日后),公司的主营业务由纺织机械制造转型
为园区产业载体开发经营及园区产业投资业务,公司不再享受高新技术企
业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 25%。
     近日,公司进行了 2012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2013 年 5 月 29
日,公司收到主管税务机关的通知确定公司 2012 年度全年适用 25%企业
所得税税率。
     由于公司在编制 2012 年度财务报告时,尚未对 2012 年度企业所得税
进行汇算清缴,公司按照税收公平原则,2012 年 1 至 7 月按当时适用税
率 15%计缴企业所得税,2012 年 8 至 12 月按目前适用税率 25%进行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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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所得税。在公司对 2012 年度企业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后,公司赖以
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化,取得了新的信息,进一步确认了公司的企业
所得税汇算清缴所适用的税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对会
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规定,公司将汇算清缴后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与公司
2012 年度计提的所得税费用差异 1,400.94 万元在 2013 年度当期予以确
认,汇算清缴后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以主管税务机关核定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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