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市北高新: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3-09-08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公告编码:临 2013-039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或连带责任。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3 年 9 月 6 日在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吕巍以通讯方式进行
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
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丁明年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
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闸北绿地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增资
的议案》
     上海闸北绿地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闸北绿地”)由
公司与绿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地地产”)于 2013 年 3
月 21 日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其中,市北高新出
资 200 万元,占 20%股权;绿地地产出资 800 万元,占 80%股权。
     为优化闸北绿地股权结构,更好地探索并实现强强合作模式,
经双方股东协商,拟对闸北绿地进行增资,同时引入旭辉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辉集团”)作为新的股东。增资完成后,闸
北绿地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000 万元增加至 1,500 万元,市北高新持
有闸北绿地 20%的股权。
     经三方协商,市北高新以现金方式向闸北绿地增资 100 万元,
增资后的累计出资为 300 万元,增资后的持股比例仍然为 20%;绿
地地产以现金方式向闸北绿地增资 100 万元,增资后的累计出资为
                                      1
900 万元,增资后的持股比例为 60%;旭辉集团以现金方式向闸北
绿地增资 300 万元,增资后的持股比例为 20%。
    (一)旭辉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青浦区练塘镇练新东路
    3、法人代表:林中
    4、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亿元
    5、实收资本:人民币陆亿元
    6、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7、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实业投资,室内
装潢,社会经济咨询,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建材、装潢材料。
    (二)闸北绿地的基本情况如下:
    1、名称:上海闸北绿地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2、住 所: 上海市江场三路 250 号 508 室
    3、法定代表人:费军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资本:拟由 1,000 万元增资至 1,500 万元
    6、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等。
    上述事项以闸北绿地股东会决议和工商主管部门最终核定的内
容为准。
    董事会认为,市北高新对闸北绿地进行增资,有助于绿地闸北
进一步充实资本,优化其股权结构。有助于推进公司在市北高新园
区东部业务的发展,更加便利地开展在该地区的项目拓展及前期工
作,对公司稳步实施在市北高新园区东部的产业延伸是有利的。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董事会决定接受控股股东上海
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开创企业发展有
                                2
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实际金额以到账金
额为准,期限为一年,资金使用成本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
准利率执行,市北高新及开创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抵押或担
保。
    独立董事发布如下意见:
    1、公司全资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较低成本的财务资助,有利于
增强公司获取优质项目的竞争力,加快公司业务的发展;控股股东
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旨在支持本公司经营发展,体现了
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
战略发展的需要;
    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过董事会审议表决,关联董事已按规定
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关联交易资金使用成本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
利率执行,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在控股股东任职的关联董事丁明年、周群和张羽祥在审议和表
决时已予以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三年九月六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