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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市北高新: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2014-01-10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公告编码:临 2014-005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或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2013 年 12 月 11 日,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市北高新”)全资子公司上海市北高新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市北南通”)与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地产”)
控股子公司上海新城万嘉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万嘉”)
组成的联合体竞得市北高新(南通)科技城 CR13043 地块的土地使
用权,详见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11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联合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
告》。
     为了全面实施市北高新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市北高新
在南通科技城的产业发展布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全资子公司
市北南通与新城万嘉共同出资设立南通新城创置房地产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合资公司”),由该合资公司开发建设市北南通科技城
CR13043 地块。
     合资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其中市北南通出
资人民币 2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0%;新城万嘉出资人民币 8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80%。
     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合资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与新城万嘉按合
资公司设立时的投资比例对合资公司分步或一次增资至人民币
85,000 万元,其中市北南通累计出资不超过人民币 17,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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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审批程序
    2014 年 1 月 9 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市北高新南通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
案》。
    3、本次对外投资行为的批准权限在董事会对外投资审批权限
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的批准。本次投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也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
况。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投资设立的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市北高新南通有限
公司和上海新城万嘉房地产有限公司。
    (一)上海市北高新南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详见公司 2013 年 1
月 7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全资
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临 2013-001。
    (二)新城万嘉的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新城万嘉房地产有限公司
    2、住所:上海市嘉定区菊园新区 1 街坊 1-1 宗
    3、法定代表人:王振华
    4、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室内
装潢,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建筑物料、装潢材料的销售(涉及许可
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新城万嘉是新城地产的控股子公司,新城地产主营业务为房地
产开发运营和自有物业管理、出租等,产品主要为住宅地产,新城
地产的合资资源储备以长三角的主要城市为主,目前已进入常州、
上海、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南通等 7 大城市。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南通新城创置房地产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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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关最终核定的内容为准)
    2、住 所: 南通市港闸区外环北路 390 号美丽华商业广场 9 号
楼 1117 室-1120 室
    3、法定代表人:王晓松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资本:85,000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等。
    7、董事会及管理人员安排:合资公司董事会由 3 人组成,其中
市北高新提名 1 人,新城万嘉提名 2 人,新城万嘉提名人员中推荐 1
人任董事长;合资公司总经理由新城万嘉提名,副总经理由市北高
新提名。
    上述事项以工商行政机关最终核定为准。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资公司注册资金
    合资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其中市北南通
出资人民币 2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0%;新城万嘉出资人民币 8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80%。
    双方股东根据合资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可对合资公司分步或一次
增资至人民币 85,000 万元,其中市北南通累计出资人民币 17,000 万
元,新城万嘉累计出资人民币 68,000 万元。
    2、合资公司管理
    合资公司纳入新城地产管理体系,且公司经营管理团队主要由
新城地产提名。
    3、后续开发资金
    合资后续开发建设资金由合资公司自身融资解决;合资公司自
身融资不能解决的,由各方按持股比例共同解决。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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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投资目的
    公司与新城万嘉合资设立南通新城创置房地产有限公司,为发
挥市北高新与新城地产各自优势实现强强联合奠定了合作基础和发
展空间;对于市北高新加大对南通科技城核心区域的产业载体开发
投资力度具有重要意义。
    2、存在的风险
    本项投资是在当前房地产市场状况下充分考虑了风险因素的基
础上进行投资决策的,但由于房地产行业受宏观调控影响较大且具
有周期性波动,因此公司存在拟投资合资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本次投资有助于提升
公司投资收益,拓展公司未来发展空间和盈利增长点。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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