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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市北高新: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4-10-30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公告编码:临 2014-070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或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 2014 年财政部修订及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

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准则》等会计准则,公司进行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并对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调整和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

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 2013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4 年以来,财政部陆续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

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

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

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并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或颁布,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2014

年 10 月 29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执行相关新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调整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并自

文件规定的日期开始正式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应适用《企业会

 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并对

 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财务报告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                              2013年12月31日
               单位                       长期股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821,600.00       1,821,600.00
北京鹫峰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00           150,000.00
上海华艾软件有限公司                      -35,420,000.00      35,420,000.00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1,000.00            71,000.00
北极绒(上海)纺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7,000,000.00      17,000,000.00
               合计                   -544,626,000.00        544,626,000.00

     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仅对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 2013 年度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2、《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

 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

 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等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

 进行追溯调整。

     三、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严格依据财政部修订或新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

 酬》等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有效的变更及调整,公司与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论证,并认真评估了其对本公司会计核算及

 科目产生的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及可供出售金融资

                                      2
产科目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3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严格依据财政部要求,变更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并自相关文

件规定的日期开始正式执行。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的规定和要求,

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

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

意公司严格依据财政部相关要求实施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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