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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市北高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7-03-29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公告编码:临 2017-012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序号             修订前条文                            修订后条文               备注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1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
        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董事会秘书、    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财务总监。                        务总监、总工程师。
            第一百二十四条                    第一百二十四条
  2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
        聘任或解聘。                      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
        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
        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    监、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为公司高
        人员。                            级管理人员。

  3     第一百七十条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或          公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报》为境内刊登公司公    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刊登公司公告和
        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报刊;指    其他需要披露信息;指定上海证券交
        定香港《大公报》或《文汇报》为    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    为公司信息披露网站。



                                          1
  的媒体;指定 http:
  //www.sse.com.cn 网站为公司信息
  披露网站。


上述修订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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