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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市北高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2018-11-20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公告编码:临 2018-051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涨幅较大,截至 2018
年 11 月 19 日收盘,公司对应 2017 年每股收益 A 股(人民币普通股)的市盈率
为 84 倍,根据万得信息显示的申万园区开发行业指数最新市盈率为 21.9 倍,公
司市盈率明显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 公司股票近期涨幅严重偏离基本面,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上海静工方霄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静工方霄”)拟受让公司全资孙
公司上海钧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钧创投资”)的 100%股权。鉴于园区产
业建设周期较长,单个项目产生的净利润对公司年度业绩影响较大,但不会对公
司未来几年的经营业绩产生持续性影响。
●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非地产类的股权投资业务规模较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11 月 16 日、11 月 19 日连续三个交易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
关规定, 该情形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核实如
下:
    1、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9 日收到静工方霄出具的《资产受让意向函》,静
工方霄拟按照不低于经国资部门核准或备案的评估值,受让钧创投资 100%股权。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股权转让的金额约为人民币 4 亿元左右,具体金
额以最终成交价格为准,本事项的顺利履行预计产生的净利润总额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鉴于园区产业建设周期较长,单个项目
产生的净利润对公司年度业绩影响较大,但不会对公司未来几年的经营业绩产生
持续性影响。
    本意向函为静工方霄向公司发出的意向性需求,公司尚未与其签订正式协议,
且本事项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谨
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钧创投资为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全权负责投资建设上海市静安区市北高新技术服务业园区 N070501
单元 13-06 地块项目的公司,该地块土地使用权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经公司全资
子公司上海开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成功竞得。该项目已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取得
竣工备案证书。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临
2015-017)、《关于全资子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临 2015-024)及《关于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临 2015-044)。
    2、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
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3、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征询确
认,截至 2018 年 11 月 19 日,除公司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或拟进行披露的
信息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影响或影响
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
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4、经公司自查,除上述第 1 点披露信息,公司目前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
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
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
入等重大事项。
    5、经公司自查,截至 2018 年 11 月 19 日收盘,公司对应 2017 年每股收益
A 股(人民币普通股)的市盈率为 84 倍,根据万得信息显示的申万园区开发行
业指数最新市盈率为 21.9 倍,公司市盈率明显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6、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
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
更正之处。
    7、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
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
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
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