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高新: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2-31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公告编号:2019-062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12 月 3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 238 号一楼大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9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12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B 股) 2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81,060,489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846,547,952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B 股) 34,512,53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7.0324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45.1901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1.842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总经理张羽祥先生主持。本次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
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4 人,董事长罗岚女士、董事周晓芳女士、独立董
事何万篷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此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胡申先生、公司副总经理马慧民先生、财务总监
李炜勇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846,541,942 99.9993 6,010 0.0007 0 0.0000
B股 34,512,037 99.9986 500 0.0014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881,053,979 99.9993 6,510 0.0007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846,509,942 99.9955 38,010 0.0045 0 0.0000
B股 34,512,037 99.9986 500 0.0014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881,021,979 99.9956 38,510 0.0044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序 (%) 数 (%)
号
1 关于非公开发行
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 节 余 募 集 资 金 21,342,920 99.9695 6,510 0.0305 0 0.0000
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2 关于变更 2019 年
度 财 务 审 计 机 构 21,310,920 99.8196 38,510 0.1804 0 0.0000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陈枫、冯严严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
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