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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市北高新: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8-28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公告编码:临 2020-042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对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
简称“新收入准则”)进行了修订,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
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修订,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需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
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
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
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
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
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法规要求进行
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对
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不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市北高新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市北高新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市北高新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
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