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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3-04-15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公告编码:临 2023-005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拟以2022年末总股本1,873,304,804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0.05
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共分派现金红利人民币9,366,524.02元。
    ● 审议程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公司2022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8,311,694.38元,母公
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96,858,545.7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2022年度按照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至2022年12月31日,
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18,165,680.09元,盈余公积金为人民币
174,077,429.49元,资本公积金为人民币3,132,902,639.64元。
    2022年度,公司拟以2022年末总股本1,873,304,804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
现金人民币0.05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共分派现金红利人民币
9,366,524.02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
11.96%,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余额将结转下一年度。


    二、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现金分红情况的说明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是通过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现处发展阶段及盈利
水平,经审慎研究拟定的,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现处发展阶段:
    公司所处园区开发产业是一个资金密集型产业。在项目开发建设阶段具有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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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周期长、资金投入大的特点。报告期内,公司在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可控前提下,
克服各种困难挑战,全力拉满项目施工的“进度条”,着力建设静安国际科创社
区。目前该项目地标建筑的百米空中连廊顺利合拢,已初步签约一批行业龙头企
业,静安中环产业新地标形象初显。同时园区启动了存量地块整体转型升级和走
马塘沿岸景观改造,完成整体规划环评、区域土壤检测,启动了产业定位、交通
评价、河道景观提升设计等工作。在项目招商运营阶段,特别是近年来公司制定
了“租赁为先”的运营模式,通过沉淀中心城区稀缺的产业载体资源为园区全力
提升产业集聚的能级,但从短期看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资金的回笼速度。
    鉴于上述分析,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仍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阶段,
为了使公司具有长期可持续发展的竞争能力,2023年公司将继续加大在产业载体
开发建设方面的投入,同时择机获取优质稀缺的新项目。
    2、2023年公司资金需求方面:
    2023年,公司将全力推动园区开发建设的提质增效,抢抓建设周期,确保静
安国际科创社区产业载体项目的陆续竣工交付,以高品质产业空间推动高质量产
业承载。公司将持续推进走马塘沿岸景观改造、绿色健康步道、科创社区数脊云
廊等慢行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园区产城融合形象,打造“中环两翼创新创意集聚
带”。此外,公司将加快推动铁路北郊站地块的前期论证工作,加快走马塘区域
转型更新,为园区可持续发展提供充足的高品质产业载体空间。
    公司将根据各个项目的开发计划与投资需要,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满足公
司需求;同时公司将优化资金使用方案、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力争加快资金的周
转,支持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目前在建的产业载体项目的开发建设,以及择
机进一步加大土地储备工作。


    三、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
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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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
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
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要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长
远利益,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
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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