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交通: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3-31
证券代码:A 股 600611 证券简称:大众交通 公告编号:临 2023-012
B 股 900903 大众 B 股
债券代码:163450 债券简称: 20 大众 01
188742 21 大众 01
188985 21 大众 02
115078 23 大众 0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监事会主席袁丽敏女士因参加市人大代表培训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本次监事会。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中午在大众大厦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为 3 名,实到 3 名,其中监
事会主席袁丽敏女士因参加市人大代表培训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徐国祥先生主持。关联
监事袁丽敏女士、蒋贇先生对《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回避
表决,全体监事对《关于为董监高投保责任险的议案》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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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须提请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2、 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经监事会检查,报告期内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022 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该议案须提请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3、 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同意:3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4、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文详见公司
临 2023-018)
本次会议就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表决时本公司关联监事
袁丽敏女士、蒋贇先生按规定予以回避,其余 1 名非关联监事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须提请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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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文详
见公司临 2023-019)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
情况下实施的。公司通过对自有闲置的资金进行适时、适度的现金管理,可获得
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充分保障公司及股东的
利益。
该议案须提请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6、 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临 2023-020)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出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规定,变更
的审议、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该项变更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会计信息,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3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7、 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新增业务板块的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临
2023-021)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新增业务板块基于公司新增业务,即
公司成为上海数讯控股股东,并将其纳入公司合并范围。会计估计新增业务板块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同意:3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8、 通过了《关于为董监高投保责任险的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临
2023-022)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为董监高投保责任险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
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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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能。该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该议案须提请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0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9、 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预案》(全文详见公司临
2023-023)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严格遵循了公平、公正、自
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本次债券发行切实可行。
该议案须提请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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