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毅达:ST毅达: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1-02-03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零二一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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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请参加本次会议的全体人员自觉遵守。
一、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的正
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
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会议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
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四、股东大会设“股东发言和股东提问”议程。需要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和提问
的股东,应于会议开始前在签到处填写“股东发言、提问登记表”,将有关问题和
意见填在登记表上,由工作人员汇总后,递交会议主持人。股东发言原则上按持
股数量由多到少进行排序。
五、股东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为公平起见,
保障愿意发言的股东都能发言,每个股东只能发言一次,一般不超过5分钟;会
议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提问。议案表决开始
后,会议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六、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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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在计票开始后进场的股东不能参加投票表
决,在开始现场表决前退场的股东,退场前请将已领取的表决票交还工作人员;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为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
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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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2月22日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2月22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
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的9:15-15:00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绿港村1068号上海桃源水乡大酒店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郝赫
会议安排:
一、 参会人员签到,股东和股东代表登记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宣布股东大会现场出席情况、会议须知
三、 主持人主持审议议案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四、 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发言
五、 推选现场会议监票人和计票人
六、 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七、 统计并宣读计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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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公司董事和高管签署会议相关文件
九、 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 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意见
十一、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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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公司控股股东的管理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审核,现提名虞宙斯先生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虞宙斯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虞宙斯先生简历
虞宙斯先生,198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伦敦帝国理工学院
硕士研究生。历任信达证券上海分公司业务总监,现任职于信达证券总部。虞宙
斯先生曾获中国金融工会上海工作委员会颁发的“上海国际金融中心-金融职工
建功奖”、“上海金融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
虞宙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在信达证券的任职外,虞宙斯先生与公
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
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
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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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2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19 年 12 月至今,公司关联方贵州天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
州天福”)为支持公司发展,为子公司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峰
瑞阳”)及其子公司赤峰东泉粮油购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峰东泉”)在中国
建设银行赤峰分行、赤峰元宝山农村商业银行共计 2 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了
连带责任担保。
现贵州天福根据国有资产监管要求及内部管理要求,需要赤峰瑞阳提供反担
保。经友好协商,公司拟将赤峰瑞阳部分构筑物及机器设备抵押给贵州天福,作
为贵州天福为赤峰瑞阳及赤峰东泉担保的反担保措施。拟抵押的构筑物及机器设
备原值 4.82 亿元,净值 3.28 亿元(未经审计),经评估后抵押给贵州天福。反担
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
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贵州天福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反担保期限为:贵州天福
为赤峰瑞阳及赤峰东泉提供的担保到期后,再延长二年。
请各位股东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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