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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毅达:ST毅达: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3-18  

                        证券代码:600610           证券简称:ST 毅达        公告编号:2021-014
证券代码:900906           证券简称:ST 毅达 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4 月 8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
   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4 月 8 日
                           至 2021 年 4 月 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B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                  √
        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 A 股和 B 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A股            600610    ST 毅达    2021/3/30            -
         B股            900906    ST 毅达 B     2021/4/2       2021/3/3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可提前登记确认。登记方式如下:
       1、法人股东凭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
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1)、股票帐户卡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1)、委托人身份证、股票帐户
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
附件 1)、股票帐户卡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
       5、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登记,信函请注“股东大会”字样。
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6、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1 年 4 月 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上海市虹口区海伦路 440 号金融街海
伦中心A座 9 层 905;邮政编码:200086。联系电话:18918578526。联系人:范
一文。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海伦路 440 号金融街海伦中心 A 座 9 层 905;
    联系人:范一文;
    电话:18918578526;
    会议联系邮箱:zhongyidash@163.com
    (二)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
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鉴于目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根据防疫要求,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地点对进入人员进行防疫管控,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须符合防疫的有
关规定。为保护股东健康、防止病毒扩散,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建议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7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4 月 8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