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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毅达:ST毅达: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1-03-18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零二一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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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请参加本次会议的全体人员自觉遵守。

    一、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的正
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
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会议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
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四、股东大会设“股东发言和股东提问”议程。需要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和提问
的股东,应于会议开始前在签到处填写“股东发言、提问登记表”,将有关问题和
意见填在登记表上,由工作人员汇总后,递交会议主持人。股东发言原则上按持
股数量由多到少进行排序。
    五、股东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为公平起见,
保障愿意发言的股东都能发言,每个股东只能发言一次,一般不超过5分钟;会
议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提问。议案表决开始
后,会议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六、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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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在计票开始后进场的股东不能参加投票表
决,在开始现场表决前退场的股东,退场前请将已领取的表决票交还工作人员;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为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
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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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8日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8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
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的9:15-15:00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现场会议地点: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
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虞宙斯

    会议安排:

    一、 参会人员签到,股东和股东代表登记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宣布股东大会现场出席情况、会议须知

    三、 主持人主持审议议案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 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发言

    五、 推选现场会议监票人和计票人

    六、 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七、 统计并宣读计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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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公司董事和高管签署会议相关文件

  九、 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 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意见

  十一、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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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 1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由于王乐栋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根据《公司章程》,
公司控股股东提名彭正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彭正昌先生的独立董
事资格已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彭正昌先生简历详
见附件。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彭正昌先生简历

    彭正昌,男,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管理
学(财务管理专业)博士,香港中文大学 EMBA,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
会员。 自 2001 年起,历任江西宜丰中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四川高金食品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海南省南海现代渔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兼总会计师,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苏州康代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杭州
英涉时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彭正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
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关于
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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