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毅达:ST毅达:关于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2021-04-30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完成情况的说明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承诺
实现情况的说明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关于赤峰瑞
阳化工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一、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2019 年 10 月 14 日,贵州省国资委完成对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峰瑞
阳”)100%股权价值评估报告的备案(备案号:黔国资评备【2019】16 号),并出具《省
国资委关于江苏瑞阳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所持赤峰瑞阳 100%股权事项有关事项的批复》
(黔国资复产权[2019]101 号),同意江苏开磷瑞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磷瑞
阳”)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所持赤峰瑞阳 100%股权,转让价格不低于在贵州省国
资委评估备案的资产评估价值。
2019 年 10 月 15 日,赤峰瑞阳公司原股东开磷瑞阳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以贵州省
国资委备案价格,即 76,040.64 万元,向上海中毅达转让其持有的赤峰瑞阳 100%股权,同意
上海中毅达以现金支付上述交易对价进行交易。
2019 年 10 月 17 日,上海中毅达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
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构
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
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关于<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江苏开磷
瑞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之重大资产收购协议>的议案》、《关于
批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2019 年 11 月 5 日上海中毅达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2019
年 11 月 5 日,赤峰市元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核准赤峰瑞
阳的股东由开磷瑞阳变更为上海中毅达。
二、标的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期间内业绩承诺情况
经双方协商及确认,业绩承诺方承诺标的公司赤峰瑞阳在各利润承诺年度实现的税后净
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数值为准),各利润承诺年度的承诺净利润之和为 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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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其中 2019 年度的承诺净利润为 8,300 万元,2020 年度的承诺净利润为 8,800 万元,
2021 年度的承诺净利润为 7,900 万元。如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届满后未能实现上述部分或
全部指标,如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承诺净利润,则业绩承诺方将按照
《重大资产收购协议》的规定进行补偿。
三、标的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标的公司名称 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税后净利润
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 71,667,425.91
合计 71,667,425.91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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