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毅达:中毅达: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6-09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海中毅达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
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事项
经审阅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提
名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
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任一 黄峰 彭正昌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