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零二一年六月 1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请参加本次会议的全体人员自觉遵守。 一、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的正 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 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会议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 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四、股东大会设“股东发言和股东提问”议程。需要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和提问 的股东,应于会议开始前在签到处填写“股东发言、提问登记表”,将有关问题和 意见填在登记表上,由工作人员汇总后,递交会议主持人。股东发言原则上按持 股数量由多到少进行排序。 五、股东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为公平起见, 保障愿意发言的股东都能发言,每个股东只能发言一次,一般不超过5分钟;会 议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提问。议案表决开始 后,会议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六、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 2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在计票开始后进场的股东不能参加投票表 决,在开始现场表决前退场的股东,退场前请将已领取的表决票交还工作人员;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为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 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6月29日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6月29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 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 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绿港村1068号上海桃源水乡大酒店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虞宙斯 会议安排: 一、 参会人员签到,股东和股东代表登记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宣布股东大会现场出席情况、会议须知 三、 主持人主持审议议案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5、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7、关于《2020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9、关于2021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二)累积投票议案 10、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四、 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发言 五、 推选现场会议监票人和计票人 六、 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七、 统计并宣读计票结果 八、 公司董事和高管签署会议相关文件 九、 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 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意见 十一、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5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议案 1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 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订)》,编制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请各位股东审议。 6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议案 2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 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555.83 万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83,262.05 万元,由于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为负,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请各位股东审议。 7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议案 3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据此编制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1。 请各位股东审议。 8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议案 4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2021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根据 2020 年度经营业绩,结合 2021 年度公司发展战略、当前国内外经 济环境、行业现状与公司现有经营能力,编制了 2021 年度的财务预算方案。预 计公司 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125,139 万元,净利润 2,674.90 万元,具体内容详 见附件 2。 请各位股东审议。 9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议案 5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根据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编制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3。 请各位股东审议。 10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议案 6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根据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编制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4。 请各位股东审议。 11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议案 7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2020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具体内容 详见附件 5。 请各位股东审议。 12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议案 8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 1、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 子公司赤峰瑞阳的主要产品包括季戊四醇和酒精,其中酒精除对外销售外, 其余部分为生产季戊四醇的原材料之一。玉米作为公司生产酒精的原材料,赤峰 瑞阳每年需大量采购。在综合考虑玉米价格、运费、规格、质量等因素后,赤峰 瑞阳会选取适当的供应商采购玉米。关联方黑龙江瓮福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瓮福生态”)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玉米销售业务,质量符合赤峰瑞 阳用于其日常生产的要求,且价格合理。 根据预计,2021 年度赤峰瑞阳拟与瓮福生态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 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15,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021 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 关联交 本次预计金额(单 关联人 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 易类别 位:万元,不含税) 额(单位:万元,不含税) 向关联 瓮福生态及其控股 人购买 不超过 15,000 0 子公司 原材料 合计 不超过 15,000 0 2、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为信达证券-兴业银行-信达兴融 4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 下简称“兴融 4 号资管计划”),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 13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作为兴融 4 号资管计划的管理人代为行使实际控制人权利,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为信达证券控股股东。同时中国信达持有瓮 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瓮福集团”)超过 5%的股份,瓮福生态为 瓮福集团全资子公司。公司与瓮福生态构成关联关系。 请各位股东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14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议案 9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 2021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促进公司产业发展,完善公司公共设施配套,加强节能环保技改,推进科 技进步,实现公司投入产出科学化、效益最大化,公司制定了《2021 年度投资 计划》。公司 2021 年计划完成投资 7,611 万元。具体如下: 一、产业发展投资项目 5 个,2021 年计划投资额 4027 万元,占 2021 年投 资计划总额的 52.91%; 二、安全、环保及节能减排项目 5 个,2021 年计划投资额 663.5 万元,占 2021 年投资计划总额 8.72%; 三、技改项目 5 个,2021 年计划投资额 1410.5 万元,占 2021 年投资计划 总额的 18.53%; 四、科技进步项目 9 个,2021 年计划投资额 1360 万元,占 2021 年投资计 划总额的 17.87%; 五、其他项目 1 个,2021 年计划投资额 150 万元,占 2021 年投资计划总 额的 1.97%。 建议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审核 2021 年度投资计划范围内的投资项目。 请各位股东审议。 15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16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议案 10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1 年 6 月 27 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及《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开展换届选举 工作。 公司控股股东兴融 4 号资管计划提名虞宙斯先生、蔡文洁女士、郝赫先生、 任大霖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虞宙斯,男,198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伦敦帝国理 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历任信达证券上海分公司业务总监,现任职于信达证券总部。 2021 年 2 月 22 日起任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二)蔡文洁,女,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管理学学士。 历任京大油田化学研究所会计,大连亿利化学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总经理助理, 辽宁省证券公司大连总部财务主办,信达证券大连中山路证券营业部财务经理。 2019 年 12 月起任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三)郝赫,男,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香港中文大学 17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经济学哲学硕士。历任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经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 公司经理、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高级信托经理,现任信达证券资产保全业务负 责人。2020 年 3 月起任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四)任大霖,男,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北京理工大 学工学硕士。曾任职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就职于 信达证券。2020 年 3 月起任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18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议案 11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兴融 4 号资管计划提名任一先生、黄峰先生、彭正昌先生(简 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三年。任一先生、黄峰先生、彭正昌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上海 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任一,男,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法学专业毕业,律师;2007 年至 2010 年在河南华灵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助理; 2010 年至 2012 年在锦湖(中国)轮胎销售有限公司任职法务专员;2012 年-2015 年在上海安盟律师事务所历任实习律师,律师;2015 年至 2018 年在上海黄河律 师事务所担任律师,现为上海市天寅律师事务所律师。2018 年 6 月起任上海中 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黄峰,男,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 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历任中国银行崇文区支行信贷科、信用卡科科员、 科长,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部门经理职务,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 人,现任职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2017 年 4 月起任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 19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9 月起任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9 年 3 月起任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彭正昌,男,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人民大 学管理学(财务管理专业)博士,香港中文大学 EMBA,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2001 年起,历任江西宜丰中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海南省南海现代渔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朗姿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 务总监,苏州康代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杭州英涉时装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4 月起任上 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议案 12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将于 2021 年 6 月 27 日届满,公司控股股东兴融 4 号资管计划提名袁权先生、夜文彦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袁权,男,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 高级会计师,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国兵器工业第二 O 五研究 所财务审计处财务主管,中国信达西安审计分部副经理、证券业务部经理,信达 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总监、场外市场部执行总监。2019 年 12 月起任上海中毅达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二)夜文彦,男,1984 年出生,2016 年 7 月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法律 硕士,具有中国法律职业资格。曾就职于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北京乐通律师 事务所,2016 年 7 月至 2017 年 7 月任职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 司,2017 年 8 月起为信达证券稽核审计部员工。2019 年 3 月起任上海中毅达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 21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附件 1: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0 年财务报表经中喜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 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现将经审计后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会计数据 2020年 2019年 增减(%) 营业收入 1,078,940,749.87 199,390,004.52 441.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45,558,329.03 25,983,997.69 75.33 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15,538,091.35 9,015,925.08 72.34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340,443.92 64,429,694.96 -96.37 净额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89,934,675.51 44,376,346.48 102.66 资产 总资产 1,394,550,974.95 1,250,493,926.88 11.52 (二)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财务指标 2020年 2019年 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25 0.0243 74.9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25 0.0243 74.9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0.0145 0.0084 72.62 22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7.84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23.14 - - 益率(%) (三)公司 2020 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较前两年变化较大的原因 自 2017 年开始,公司总部及子公司陆续出现资金链断裂、无力支付员工工 资、员工辞职潮爆发等情况,公司子公司先后出现失去控制、主营业务逐步停滞 等情况。2018 年,因公司对全部子公司完全失控使得公司 2018 年无营业收入, 因公司计提了子公司股权投资减值、往来款减值损失及诉讼担保等预计损失,使 得公司 2018 年出现大额亏损、净资产为负值。 2019 年 1-10 月,因公司继续对全部子公司完全失控使得公司 2019 年 1-10 月无营业收入。为彻底解决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困境,2019 年 11 月至 12 月期间 公司处置了失去控制的全部子公司,并通过债务重组等方式解决了重大债务问 题,妥善解决了文盛案等重大诉讼,解除了公司失信被执行人及银行账户被冻结 的状态。为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还积极推动重大资产重组,2019 年 11 月 6 日完成了购买赤峰瑞阳 100%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并支付首期收购款,为公 司注入了优质资产,赤峰瑞阳亦成为公司的唯一经营主体。自 2019 年 11 月 7 日起赤峰瑞阳纳入公司合并范围,2019 年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相关数据合 并了赤峰瑞阳 2019 年 11 月 7 日-12 月 31 日期间财务数据,2019 年公司合并口 径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均得到明显改善。 2020 年,因赤峰瑞阳全年数据均纳入公司合并范围,从而导致公司 2020 年 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每股收益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 指标较上年同期增幅较大。 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一)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期 上期期末 较上期期 项目名 本期期末数 末数占 上期期末数 数占总资 末变动比 情况说明 称 总资产 产的比例 例(%) 23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的比例 (%) (%) 主要系赤峰瑞阳货币资 货币资金 104,461,574.52 7.49 70,063,008.33 5.60 49.10 金余额增加所致 应收账款 主要系未到期应收票据 81,207,652.48 5.82 43,964,957.09 3.52 84.71 融资 规模增加 因增加原材料储备、采购 预付款项 85,228,039.12 6.11 6,740,581.00 0.54 1164.40 设备等导致预付款增长 长期应收 主要系赤峰瑞阳增加融 789,404.32 0.06 - 款 资租赁保证金 主要系部分在建工程转 在建工程 4,146,794.02 0.30 7,092,383.76 0.57 -41.53 固 因生产经营需要,银行贷 短期借款 182,369,890.90 13.08 134,000,000.00 10.72 36.10 款规模增加 预收款项 0.00 21,460,926.65 1.72 - 合同负债 36,328,996.41 2.61 - 主要系本期跨年发放薪 应付职工 14,801,166.65 1.06 21,484,313.06 1.72 -31.11 酬规模较上年有所下降 薪酬 所致 系本期缴纳前期应交税 应交税费 7,328,914.66 0.53 20,414,130.23 1.63 -64.10 款增加所致 系公司应付关联方借款 其他应付 121,329,094.93 8.70 24,582,351.40 1.97 393.56 利息及其他往来款增加 款 所致 一年内到 主要系支付开磷瑞阳股 期的非流 91,888,810.63 6.59 328,526,947.83 26.27 -72.03 权转让款所致 动负债 其他流动 主要系赤峰瑞阳的待转 4,128,855.44 0.30 1,960,201.84 0.16 110.63 负债 销项税金 长期应付 主要系公司向瓮福集团 723,998,867.95 51.92 489,194,780.00 39.12 48.00 款 新增借款所致 主要系公司未决诉讼预 预计负债 15,717,841.86 1.13 24,975,319.51 2.00 -37.07 计赔偿金额减少所致 (二)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1,078,940,749.87 199,390,004.52 441.12 营业成本 927,966,094.25 153,510,217.37 504.50 销售费用 11,827,798.82 9,251,142.12 27.85 管理费用 45,365,458.59 9,696,310.79 367.86 24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研发费用 8,570,167.35 2,811,600.43 204.81 财务费用 47,665,710.26 11,500,465.39 314.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40,443.92 64,429,694.96 -96.3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3,444,900.10 -329,778,841.78 -14.0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8,538,187.55 326,618,242.99 -2.47 因赤峰瑞阳自 2019 年 11 月 7 日起纳入公司合并范围,2019 年公司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相关数据仅合并了赤峰瑞阳 2019 年 11 月 7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数据, 而 2020 年赤峰瑞阳全年数据均纳入公司合并范围,从而导致公司 2020 年营业收 入、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等主要会计数据较上 年同期变动较大。 25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附件 2: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特别提示:本财务预算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管理控制指标和业绩考核的参考指标, 不代表公司管理层对2021年度的盈利预测,预算目标能否实现要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 场状况变化等诸多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经营业绩,结合 2021 年度公司发展战略、当前国内外经 济环境、行业现状与公司现有经营能力,编制了 2021 年度的财务预算方案。 一、财务预算编制的条件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3.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行情相对稳定。 4.公司 2020 年度销售的产品涉及的市场无重大变动。 5.公司主要产品和原料的市场价格和供求关系不会有重大变化。 6.公司生产经营所涉及的税收政策、汇率及银行信贷利率无重大变化。 7.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本公司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二、主要财务预算指标 根据财务指标测算,公司预计 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125,139 万元,净利润 2,674.90 万元。 三、落实财务预算的措施 1.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强化设备与公用工程管理,加强生产过程的 26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控制与精细化管理,提产提质、节能降耗,充分挖掘现有装置潜力。 2.继续推动与高校的产学研合作,整体提升多元醇系列产品品质与核心竞 争力,实现营业收入稳步增长。 3.注重人才引进实效,提升人员队伍素质,打造专业的管理团队。 4.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合理安排、使用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 5.加强公司内控管理,强化绩效考核机制,切实提升企业内部精细化管理 水平,为实现经营目标打好基础,力争财务预算指标的落实。 27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附件 3: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 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中毅达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积极推动董 事会决议的实施,彻底落实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公司法人结构,全体董事认真负 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夯实基础。在全体股东、董事会、管理 层及各级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围绕年度工作任务,积极拓展业务,稳步推进 恢复上市的各项工作,并于 8 月 17 日成功恢复上市。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度 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 年董事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公司运作, 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建立健全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等相关内部规章制度,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忠实履行董事会职责,谨慎、认真、 勤勉地行使公司及股东大会所赋予的各项职权。 董事会积极推动公司恢复上市的工作。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恢复上市条件、申请公司股票 恢复上市的议案。公司于 5 月 7 日正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 申请,并于 8 月 17 日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恢复上市交易,保护了公司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运行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决议情形 28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2020 年度,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共召开了 13 次董事会会议,合计审议通过 46 项议案。董事会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的规 定,以公司持续经营及稳健成长发展为前提,并以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为立足点,认真负责的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保障公司持续健康稳定 发展。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提案、审 议、表决及记录等环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的要求,董事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统筹推进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各项工作,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0 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章程》、《上海中毅达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履 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议案 及相关材料,对关联交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选举或聘任及审计机构的 选聘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 此外,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发展,通过专业优势,为公司的审计、薪酬考 核、提名任命及战略规划等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作为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各专门委员会提交提案予董事会审 查决定,并对董事会负责。 1、2020 年初,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判断公司符合恢复上 市条件,指导公司制定恢复上市相关工作计划。在 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 司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申请,最终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实现恢复 上市的目标。在经营方面,与结合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自 29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身经营情况,对指导公司设立符合公司情况的长期的战略发展目标,优化产品结 构,强化了监督作用,使公司在相关细分行业内持续具有较强竞争力。 2、2020 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法》、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选举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 3、2020 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 事规则》的规定,逐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机制,建立健 全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对相关人 员工作情况进行评估,积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4、2020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履行职责,审议通过了定期报告、会计政策变更、重大关联交易等议案,监督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制定及实施,审查公司的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促进了公司 的规范运作。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责, 加强了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二、2021 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一)公司治理方面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忠实履行董事会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及股东大会所赋予的各项职 权,推动公司业务稳健发展。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继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在投资者关 系管理方面,公司将通过互动易平台、投资者咨询热线、网络投票等公众平台, 帮助投资者加深对公司经营发展的了解,保持与投资者的有效互动,保障投资者 的知情权、表决权等合法权益。 (二)生产经营方面 2021 年,公司将根据发展战略及市场供求情况优化资源配置,稳中求进, 努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及综合实力,为实现公司经营目标,公司将全力抓好以下 30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重点工作: 1、稳生产、挖潜力。在守住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食品安全的红 线、底线基础上,强化设备与公用工程管理,精细组织检维修作业,加强生产过 程的控制与精细化管理;不断改善工作环境、降低劳动强度、提高自动化率、减 少岗位操作人员;进一步推进工艺、设备的不断优化,提产提质、节能降耗,充 分挖掘现有装置潜力。 2、开源头、抓项目。作为“十四五”开局之年,在前几年技术积淀、资源 整合的基础上,抓紧机遇,启动重点项目建设。 3、引资源、推合作。充分利用公司与国内知名高校的良好合作关系,继续 推动与上海交通大学、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四川大学等知名高校的产学研合作, 探索建立新型创新载体;利用自治区级技术中心、自治区级多元醇工程技术研究 中心两个平台,发挥外聘专家的技术优势,整体提升多元醇系列产品品质与核心 竞争力。 4、建团队、重人才。推进团队与人才梯队建设,实施学历、职称提升工程, 强化“以师带徒”与“传、帮、带”,以企业文化引领人,以职业操守规范人。 注重人才引进实效,提升人才队伍素质,优化人才成长环境,打造一支思想过硬、 业务娴熟、团结务实、廉洁高效的团队。 5、精管理、强内控。在 2020 年全面梳理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各项工作流程 的基础上,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及规范运营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内控,进 行全面精细化管理与风险防控。 31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附件 4: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年度,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照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股 东大会赋予的监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现将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情况报 告如下: 一、2020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题共计 16 项,具体内 容如下: 召开时间 届次 议题 1、《关于<2019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0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6、《关于 2019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2020 年 4 月 七届监事会第 7、《关于<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7 日 六次会议 8、《关于<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 2019 年度业绩承诺 完成情况说明>的议案》 9、《关于<公司符合恢复上市条件、申请公司股票恢复 上市>的议案》 10、《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议案》 32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11、《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的议案》 12、《关于<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3、《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2020 年 8 月 七届监事会第 1、《关于<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8 日 七次会议 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0 年 10 七届监事会第 1、《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月 30 日 八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2020 年,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列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决 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和审查,对公 司的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监督检 查,监事会对2020年度公司有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及决议事项、董 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和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建立健全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和 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未发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告、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 及财务管理等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 务运作基本规范,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公司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3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 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 理,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及非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 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中喜会计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 了公司2019年经营状况和各项经营指标。 (六)公司内部控制规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与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 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执行,保障了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公司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较为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三、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计划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会职责,依法列席董事会 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监督重大事项决策,更好地履行对公司内部控制、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责任,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及健康持续发展,切 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4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附件 5: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积极出席公司 2020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独立董事职责履行情况汇报 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共有 7 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均为财务、法律等领 域的资深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人数超过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专业背景条件和 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2020 年度独立 董事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黄峰,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 师,注册税务师。历任中国银行崇文区支行信贷科、信用卡科科员、科长,北京 京都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部门经理职务,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职 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2017 年 4 月起任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7 年 9 月起任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3 月 起任中毅达独立董事。 王乐栋,男,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工 作于佛山市禅山会计师事务所,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佛山分所所长。 任一,男,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法学 专业毕业,律师;2007 年至 2010 年在河南华灵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助理;2010 年至 2012 年在锦湖(中国)轮胎销售有限公司任职法务专员;2012 年-2015 年在 35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上海安盟律师事务所历任实习律师、律师;2015 年至 2018 年在上海黄河律师事 务所担任律师,现为上海市天寅律师事务所律师。 独立董事在 2020 年度任职期间,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 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 发行股份 5%及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独立董事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 害关系的机构和个人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权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0 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3 次董事会,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均出席了所有 会议。 本着勤勉务实、诚信负责的原则,董事会召开前,独立董事积极获取作出决 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所有议案均经过客观谨慎思考;董事会召开时,认真审 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 积极作用。 三、2020 年度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作为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各专门委员会提交提案予董事会审 查决定,并对董事会负责。2020 年度,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任职情 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任一 2、提名委员会:王乐栋(主席)、黄峰 3、审计委员会:黄峰(主席)、王乐栋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乐栋(主席)、黄峰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2020 年初,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判断公司符合恢复上 市条件,指导公司制定恢复上市相关工作计划。在 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 司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申请,最终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实现恢复 上市的目标。在经营方面,与结合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自 36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身经营情况,对指导公司设立符合公司情况的长期的战略发展目标,优化产品结 构,强化了监督作用,使公司在相关细分行业内持续具有较强竞争力。 2、2020 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法》、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选举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 3、2020 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 事规则》的规定,逐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机制,建立健 全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对相关人 员工作情况进行评估,积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4、2020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履行职责,审议通过了定期报告、会计政策变更、重大关联交易等议案,监督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制定及实施,审查公司的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促进了公司 的规范运作。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责, 加强了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三、2020 年度重点关注的事项 (一)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 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董事会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应的责任 与义务。公司持续完善内部规章制度,独立董事对于制度的建立健全进行了积极 探讨并独立地提出建议,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 (二)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材料,对与关联方开展的融资 租赁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等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 发表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允性,确保 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认真考察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审阅 37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了提名人员的个人履历等资料,认为提名人员能够胜任各自岗位的职责要求,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任职资格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定期报告编制与披露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等进行了持续跟进, 并按照上市监管要求对公司拟披露定期报告的格式及内容进行了仔细审阅,确保 公司定期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 状况,杜绝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的违规或泄露信息的行为。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作为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材料,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六)会计政策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审慎独立意见,认为本 次公司根据财政部 2017 年《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 通知》执行新收入准则,有利于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内部控制评价 董事会根据《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 套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规定编制《2020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前述报告全面反映了公司 2020 年 度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列举了存在缺陷的各个环节,并已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 施,为下一年度进一步改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建立了基础。 四、日常工作情况 全体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始终保持良好沟通,确保及时了解公司主要经营 管理情况、外部相关信息以及最新的法律法规。从独立和专业角度出发,对公司 管理和内控建设等方面提出了相关意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总体评价与建议 38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2020 年,全体独立董事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职 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2021 年,全体独立董事将继续紧密关注宏观经济形式、行业发展趋势和公 司经营状况,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和管理层的沟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促进公司稳健经营、 规范运作,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