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毅达:中毅达: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6-30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认真、
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材料,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续聘解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朱新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蔡文洁女士
为公司财务总监、胡家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范一文先生为公司证券事
务代表,上述人员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各自岗
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公司聘任上述人员事项的提名、审
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
规定。因此,同意续聘解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朱新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蔡
文洁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胡家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范一文先生为公
司证券事务代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