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毅达: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西藏一乙)2021-11-04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毅达
股票代码:600610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一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拉萨市经济开发区博达路12号西藏金采大厦办公室427号房间
通讯地址:拉萨市经济开发区博达路12号西藏金采大厦办公室427号房间
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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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
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
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
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
减少其在中毅达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
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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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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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毅达、上市公司 指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西藏一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西藏一乙 指 西藏一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泽天能源 指 南京泽天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信达 指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国投矿业 指 国投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工银投资 指 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农银投资 指 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黔晟国资 指 贵州省黔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省国资委 指 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建设银行 指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瓮福一号 指 芜湖信达瓮福一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建信投资 指 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前海华建 指 深圳市前海华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鑫丰环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信达领先股权投资
鑫丰环东 指
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票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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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
算时四舍五入或税费统计口径差异造成,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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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 西藏一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00917482225270
法定代表人 房玲伶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期限 2003 年 4月 21 日至 2023 年 4 月 20 日
注册地址 拉萨市经济开发区博达路12号西藏金采大厦办公室427号房间
资产管理(不含金融资产管理和保险资产管理。不得以公开方式
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
经营范围 资;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
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房屋出租;建筑材料、装
潢材料、五金配件销售;室内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商务信息咨
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通讯地址 拉萨市经济开发区博达路12号西藏金采大厦办公室427号房间
2、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泽天能源持有西藏一乙100%股权。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境外其他
姓 名 性别 职 务 国籍 身份证号 长期居住地 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执行董
房玲伶 女 中国 32062119********** 中国 否
事
许广婷 女 监事 中国 15212319********** 中国 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中毅达外,西藏一乙不存在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
公司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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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导致西藏一乙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上市公司于2021年5月
18日披露了《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上市公司
披露《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
2021年6月8日起至2021年12月7日止)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40万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其中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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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西藏一乙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00,523,408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 本的 9.38% 。
1、上市公司已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2021年5月19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上
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关联董事对于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回避表决,独
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11月3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上海中
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关联董事对于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回避表
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交易对方已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中国信达、国投矿业、工银投资、农银投资、黔晟国
资、贵州省国资委、建设银行、建信投资、前海华建、鑫丰环东各自内部有权决策机
关已经批准了本次交易,并同意签署相关协议;
(2)贵州省国资委已就本次交易出具预审核意见;
(3)贵州省国资委已就本次交易的评估报告完成评估备案。
1、贵州省国资委出具对本次交易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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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方案,并豁免兴融4号及其一致行动人免
于以要约形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3、本次交易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通过;
4、本次交易方案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无。
除本次交易外,西藏一乙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交易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上市公司向中国信达等10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向不超过
35名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数量及持股比例
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信息披露义 (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务人 持股数量 持股 持股数量 持股 持股数量 持股
(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西藏一乙 100,523,408 9.38% 100,523,408 3.05% 100,523,408 2.78%
注:本次重组中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最终股份数量以实际发行结
果为准。
西藏一乙持有的100,523,408股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西藏
一乙所持有上市公司部分股份处于质押状态,详见上市公司于2019年9月28日、2021年
16日、2021年10月29日披露的《关于第二大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9-04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75)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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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披露了《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信息披
露义务人计划自上市公司披露《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
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1年6月8日起至2021年12月7日止)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2,140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其中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1%。在本次减持期间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1,547,197
股。因此,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累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1,547,197股。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做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
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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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藏一乙营业执照复印件;
2 、 西藏一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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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房玲伶
西藏一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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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北星公路1999号3号
楼170-2室
股票简称 中毅达 股票代码 600610
西藏一乙资产管理有限公 信息披露义务人 拉萨市经济开发区博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达路12号西藏金采大
司 注册地
厦办公室427号房间
增加 □ 减少
有 □ 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导致股份被动稀释(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 100,523,408 股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持股比例: 9.3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 变动数量:0 股
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数量:100,523,408 股(不考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00,523,408股(考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变动比例:6.33%(不考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6.60% (考虑发
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
变动后持股比例:3.05%(不考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 2.78 %
(考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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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否 □
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
是 □ 否 □
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
是 □ 否 □
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
是 □ 否 □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 选择“否”的, 必须
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
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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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房玲伶
西藏一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1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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