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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毅达:中毅达: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20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 A 股股份方式
购买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
规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
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
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关于批准本次交易加期审计报告及备考审计报告的事项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本次交易的财务报告
审计基准日调整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要求的审计
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对标的
公司进行了加期审计,并出具了《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9-2021 年度审
计报告(天职业字[2022]21089 号)》及《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及 2020
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2]21089-7 号)》。我们同
意上述相关审计报告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专项审计报告。

    2、关于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事项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已根据天职国际最新出具的审计报告、备
考审计报告、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回复,对前期编制的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及
其摘要进行了修订更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我们同意《重组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相关内容。




    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任一             黄峰              彭正昌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