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毅达:中毅达:关于向南洋商业银行申请授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12-14
A 股证券代码:600610 A 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2-063
B 股证券代码:900906 B 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南洋商业银行申请授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洋商业银行”)申请 3,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
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借款年利率为 4.85%,还款方式为按季付息,到
期还本。本次借款为信用贷款,不存在相关抵押担保事项。最终授信条款
以授信批复及签署的协议为准。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除本次拟申请授信额度外,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南洋商业银行未发生关
联交易。
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需要,公司拟向南洋商业银行申请 3,000 万元
的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借款年利率为 4.85%,还款方式为按季
付息,到期还本。本次借款为信用贷款,不存在相关抵押担保事项。最终授信条
款以授信批复及签署的协议为准。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进行了事
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因本次关联金额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达到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除本次拟申请授信额度的关联交易外,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南洋商业银行
未发生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公司控股股东为信达证券-兴业银行-信达兴融 4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信
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作为控股股东的管理人代为行使
实际控制人权利,信达证券的控股股东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信达”);南洋商业银行为中国信达间接控制的公司。因此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
与南洋商业银行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孙建东
成立日期:2007 年 12 月 14 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98 号 13 层至 16 层、18
层至 20 层
注册资本:950,000 万元人民币
控股股东: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
营业范围:许可项目:在下列范围内经营对各类客户的外汇业务和人民币业
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
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它
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
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经营代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
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为公司向南洋商业银行申请 3,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
额度。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允地确定本次授信的
利率。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南洋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 3,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
借款年利率为 4.85%,还款方式为按季付息,到期还本。本次借款为信用贷款,
不存在相关抵押担保事项。最终授信条款以授信批复及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系为了满足公司流动资金使用需求,有利于公司开展生产经营
活动,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允地确定本次借款
的利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
性的行为。
六、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 公
平、公正的原则。同意公司向南洋商业银行申请 3,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南洋商业银行申请授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独
立董事进行了表决并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提交的
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事前审核,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公允地确定本次借款的利率,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
益。基于独立判断,同意将《关于向南洋商业银行申请授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向南洋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应对
该议案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