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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起科技:关于银行账户和资产被冻结查封的公告2018-11-23  

						  证券代码:600614 900907 证券简称:鹏起科技 鹏起B股 公告编号:临2018-114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行账户和资产被冻结查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1、本次公司银行账户和资产被冻结查封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等产生较大负面
影响。
    2、本次公司银行账户和资产被冻结查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存
在不确定性。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5个银行账户被冻结
   公司3处不动产被查封
   公司目前尚未取得银行账户冻结、不动产查封的相关文件,公司将对上述事项做
         进一步核查,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2018年11月9日,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起科技”或“公
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涉及金融借款合同案件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8】2620号,以下
简称“《工作函》”)。
    《工作函》提出,“我部分别于10月18日和25日,两次发函要求公司和全体董监
高自查是否存在未披露的重要合同等风险事项,以及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重大信息。
公司在相关回复公告中称经自查不存在未披露的重要合同等风险事项以及其他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和全体董监高应披露前次自查的具体过程、未能发现相关
金融借款合同的原因、是否存在未勤勉尽责的情形;应根据多份重要合同未披露的原
因,进一步提高自查工作针对性,再次核查并披露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要合
同等重大事项,并提示存在的风险。”
    公司收到《工作函》后,进行了更加全面的核查。自查发现除涉及金融借款合同案
件的重大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还存在银行账户被冻结和不动产被查封的重大事项,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账户被冻结情况
      (一)冻结账户清单
      1、鹏起科技以下银行账户被冻结:
 序
               开户行                    账户                余额         可用余额
 号
       工行虹口支行(基本户)    1001 2524 0900 3300 234     7,782.72   -20,191,171.14
 1

 2     建行张江支行(一般户)   3100 1523 2110 5600 0979   640,496.81                 -

       民生银行上海分行(一般                6995 0939 8            -                 -
 3
       户)
       天津银行上海分行(一般    3361 0120 1070 0095 21    138,230.47                 -
 4
       户)

      2、洛阳鹏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银行账户被冻结:
 序
               开户行                    账户                余额          可用余额
 号
       中国银行洛阳分行(基本               248121697907    556621.15     -19642332.71
 1
       户)

      (二)账户冻结原因
      公司目前还不清楚账户冻结的具体原因。公司正在积极与账户被冻结的银行及有
关法院联系,尽快核实账户被冻结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二、不动产被查封情况
      2018年10月1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涉及诉讼及股权冻结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90),2018年10月2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涉及诉讼及股权冻结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临2018-094),披露了公司涉及郑州国投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诉讼事
项,公司部分资产被要求冻结: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向洛阳鹏起实业有限公司发送协
助执行通知书,冻结鹏起科技持有洛阳鹏起实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河南省高级人
民法院向洛阳乾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洛阳鹏起实业有限
公司持有洛阳乾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60%的股权。
      经自查,除上述股权已经被冻结外,根据郑州国投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的
申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还对下列鹏起科技财产采取了保全措施:
    (一)查封鹏起科技名下的沪(2018)虹字不动产权第007896号(长阳路235号24
层)房屋所有权,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18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0日止。
    (二)查封鹏起科技名下的沪房地杨字(2007)第024982号(位于龙口路29弄7
号)房屋所有权及所占用相应部分的土地使用权,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18年10月11
曰至2021年10月10曰止。
    (三)查封鹏起科技名下的沪(2017)浦字不动产权第043196号(位于王桥路
1036、1037号)房屋所有权(1-6层、屋顶部位层),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18年10月
10日至2021年10月9日止。
    以上信息来源于公司聘请的律师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的笔录,公司目前尚未
取得不动产查封的相关文件,公司将对上述事项做进一步核查,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
况。
       三、账户和资产被冻结查封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账户和不动产被冻结查封,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比较大的影响:
    (一)两家公司账户被冻结,员工工资无法发放,员工情绪受到一定影响。
    (二)洛阳鹏起实业公司因基本户被冻结,发票无法开具,公司无法收款,给生
产经营带来很大困难。
    (三)因两家公司账户被冻结,公司一些正常的付款业务受到影响。
    (四)账户和资产被冻结查封,给公司资信状况带来负面影响,影响公司与其他
金融机构开展正常业务。
    (五)不动产被查封,对该不动产的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银行账户和资产被冻结查封对公司生产经营有较大影响,请投资者关
注相关风险。
    (二)公司银行账户和资产被冻结查封的相关情况还在核查中,公司将根据进一
步核查结果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