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起科技:关于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2018-12-12
证券代码:600614 900907 证券简称:鹏起科技 鹏起 B 股 公告编号:临 2018-120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涉讼,公司房产、银行账户被查封\冻结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公司尚未收到应诉通知书,案件尚未开庭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20,198,953.86 元
本次诉讼相关情况已分别于 2018 年 11 月 4 日、2018 年 11 月 23 日披露
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108)、《关于银行账户和
资产被冻结查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114)。
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案件尚未开庭,公司无法准
确判断对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2016 年 9 月 13 日,被告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名称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起科技”)与原告上海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以下简称“农商行张江支行”)签订
了《上海农商银行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约定:被告鹏起科技
向原告借款人民币(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3000 万元整;借款种类为流动资金
贷款;借款用途为归还他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借款期限自 2016 年 9 月 13
日起至 2018 年 9 月 12 日止(具体以借款凭证所载的日期为准)。
同日,公司与农商行张江支行签订了《上海农商银行抵押合同》,约定公司
以所持有的坐落于上海市杨浦区国权路 39 号 1801-1828 室房产为上述《借款合
同》项下债务向农商行张江支行提供抵押担保,同时公司控股子公司洛阳鹏起实
业有限公司以及张朋起先生、宋雪云女士为上述《借款合同》项下债务提供连带
保证担保。
2018 年 9 月 12 日,贷款到期,公司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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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农商行张江支行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上述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公
告编号:临 2018-108)。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2018 年 12 月 10 日,公司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
书》([2018]沪 0115 民初 79010 号)、财产保全告知书([2018]沪 0115 民初 79010
号),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民事裁定书》([2018]沪 0115 民初 79010 号)知:关于农商行张
江支行诉鹏起科技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等规定,裁定“冻结被告鹏起科技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鹏起实业有限公司、张朋起、宋雪云的银行存款人民币
20198953.86 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
2、根据《财产保全告知书》([2018]沪 0115 民初 79010 号)知:2018 年 10
月 24 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关于农商行张江支行诉鹏起科技等金融借款
合同纠纷一案依法采取保全措施,财产保全结果如下:
(1)房产查封情况
序
被保全人 房产证号 房产坐落 查封日期
号
1 鹏起科技发展 沪(2017)杨字不动 上海市杨浦区囯权路 2018 年 10 月 25 日
股份有限公司 产权第 011803 号 39 号 1801-1828 室
(2)银行账户冻结情况
序
被保全人 开户行 账号 保全期限
号
1 鹏起科技 工商银行上海虹口支行 1001************234 2018 年 10 月 24 日至
发展股份 (基本户) 2019 年 10 月 23 日
2 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上海第五支行 3100*************979 2018 年 10 月 25 日至
(一般户) 2019 年 10 月 24 日
3 民生银行上海分行(一 6*****398 2018 年 11 月 07 日至
般户) 2019 年 11 月 06 日
4 天津银行上海分行(一 3361************521 2018 年 10 月 29 日至
般户) 2019 年 10 月 28 日
5 洛阳鹏起 中国银行洛阳分行(基 248******907 2018 年 10 月 24 日至
实业有限 本户) 2019 年 10 月 23 日
6 公司 天津银行上海分行(一 236************763 2018 年 10 月 29 日至
般户) 2019 年 10 月 28 日
7 民生银行上海黄浦支行 6*****185 2018 年 10 月 26 日至
(一般户) 2019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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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涉讼相关事项决策及信息披露情况
本次诉讼所提及的《借款合同》、《上海农商银行抵押合同》事项已经公司临
时董事会审议通过,涉及交易金额未达到应当披露标准。
公司涉讼相关情况已分别于 2018 年 11 月 4 日、2018 年 11 月 23 日披露了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108)、《关于银行账户和资产被
冻结查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114)。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关于本次诉讼目前尚未收到应诉通知书,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
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高度重视本案,积极准备应诉,将根据
本案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12 日
报备文件:
1、《民事裁定书》
2、《财产保全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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