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起科技:关于《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公告2019-01-12
股票代码:600614 900907 股票简称:鹏起科技 鹏起 B 股 公告编号:临 2019-011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起科技”或“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
日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金资本”)的《鹏
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9 年 1 月 11 日,公司接到广金资本的通知,广金资本对原《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及更正,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首页“股份变动性质”
原内容:
股份增加
修订后:
表决权委托,可支配表决权股份数量增多
二、“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决定及目的”中“二、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
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原内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合法合规且不违背相关规则和承诺的前提下,选择合
适的时机谋求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如果公司未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修订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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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的计划。如果公司未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
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决定及目的”中“三、信息义务披露人本次权益变动
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时间”
原内容:
1、2018 年 10 月 31 日,广金资本与张朋起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及表决
权委托框架协议》;
2、2018 年 12 月 25 日,广金资本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收购;
3、2018 年 12 月 25 日,广金资本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收购;
4、2018 年 12 月 26 日,广州金控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收购;
5、2018 年 12 月 27 日,广金资本与张朋起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附有权国资主管部
门审批通过为生效条件的《投票权委托协议》。
修订后:
1、2018 年 10 月 31 日,广金资本与张朋起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及表决
权委托框架协议》;
2、2018 年 12 月 25 日,广金资本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收购;
3、2018 年 12 月 25 日,广金资本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收购;
4、2018 年 12 月 26 日,广州金控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收购;
5、2018 年 12 月 27 日,广金资本与张朋起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附有权国资主管部
门审批和国防科工局军工事项审查通过为生效条件的《投票权委托协议》。
四、“第五节 后续计划”
原内容:
一、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或者调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
出重大改变或调整的计划。
二、未来 12 个月内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有关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
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
产的重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资产、业务重组,信息披露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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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计划
根据《投票权委托协议》,在股份过户后,信息义务披露人拟提名 6 名人员任上市
公司董事、2 名人员任上市公司监事,届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
履行相应的董事、监事人员变更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除此之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计划。如果根据
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
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条款进行修
改的计划、如有相关决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公司章程》及相关法
律法规执行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
动的计划。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计
划。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现有业务和组织结构做
出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
修订后:
一、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或者调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
重大改变或调整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
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 12 个月内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有关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
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
的重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资产、业务重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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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计划
根据《投票权委托协议》,在表决权委托生效后,信息义务披露人拟提名 6 名人员
任上市公司董事、2 名人员任上市公司监事,届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之要求,履行相应的董事、监事人员变更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除此之外,截至本报告
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计划。
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
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条款进行修改
的计划、如有相关决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
法规执行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
的计划。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计
划。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对上市公司现有业务和组织结构做出
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
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中“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原内容: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二十四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发生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 5 万元以上的
交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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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职务 交易发生时间 交易金额 交易方式
广州金控资本管理 莫秋梅 监事会主席 2017.02.12 500.00 发放贷款
有限公司
广州金控小额贷款 张朋起 董事长 2017.09.25 500.00 发放贷款
有限公司
广州金控小额贷款 李启利 监事 2017.02.12 500.00 发放贷款
有限公司
修订后: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二十四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发生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 5 万元以上的
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职务 交易发生时间 交易金额 交易方式
广州金控资本管理 莫秋梅 监事会主席 2017.02.12 500.00 信贷资产转让
有限公司
广州金控小额贷款 张朋起 董事长 2017.09.25 500.00 发放贷款
有限公司
广州金控小额贷款 李启利 监事 2017.02.12 500.00 发放贷款
有限公司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 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的其他
事项不变。修订后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全文披露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因上述更正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广金资本深表歉意!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
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
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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