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起科技: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涉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进展公告2019-03-26
证券代码:600614 900907 证券简称:鹏起科技 鹏起 B 股 公告编号:临 2019-036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涉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
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朋起先生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52,999,169 股因
涉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被轮候冻结,张朋起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已经全部被
冻结。
近日张朋起先生收到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要求张朋
起先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张朋起先生被冻结的股权如果被强制过户,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
风险。
鹏起科技未为该案所涉及融资提供担保,本起诉讼亦不涉及鹏起科技。
2018 年 11 月 28 日,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鹏起
科技”)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18-117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朋起先生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52,999,169 股因涉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被轮候冻结。
近日,公司从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朋起先生处获知:关于张朋起先生与太平洋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太平洋证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云南省昆
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昆明中院”)向张朋起先生发出《执行通知书》([2019]
云 01 执 384 号)等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案概况
2016 年 10 月和 2017 年 1 月,太平洋证券与张朋起签订了两份《股票质押
式回购交易协议书》,张朋起以其持有的 19,990,000 股鹏起科技限售股股票出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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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太平洋证券并自太平洋证券处融入资金合计人民币 129,295,320.00 元(2018
年 5 月 4 日,张朋起回购本金 350.00 万元),张朋起一致行动人宋雪云签署了配
偶质押同意书,鹏起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鹏起集团”)为张朋起提供
担保。
2018 年 11 月,因张朋起未能按约定付息和回购,太平洋证券将张朋起及其
一致行动人宋雪云、鹏起集团诉至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简称“云南高院”)并
向云南高院申请财产保全。云南高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太平洋证券的申请符合法
律规定,作出《民事裁定书》([2018]云民初 250 号),裁定查封、扣押、冻结被
申请人张朋起、宋雪云、鹏起集团名下价值 141,275,994.18 元的财产。
二、案件判决情况
2018 年 12 月 28 日,云南高院经对本案公开审理后作出《民事判决书》[2018]
云民初 250 号),判决如下:
1、被告张朋起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太平洋证券返还初始交易本金
125,795,320.00 元,并支付截止到 2018 年 10 月 26 日止的利息 6,503,618.04
元,从 2018 年 10 月 27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初始交易本金 125,795,320.00
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8.5%的标准计算的利息;
2、被告张朋起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太平洋证券支付从 2018 年 6
月 28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初始交易本金 125,795,320.00 元为基数,按照
年利率 15.5%的标准计算的违约金;
3、确认原告太平洋证券在前述各项款项总额范围内对被告张朋起用于质押
的鹏起科技股票享有优先受偿权;
4、被告鹏起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张朋起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被告鹏起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张朋起追偿。
三、《执行通知书》具体内容
张朋起与太平洋证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云南高院作出的(2018)云
民初 250 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太平洋证券已向昆明中院申
请强制执行,昆明中院于 2019 年 3 月 4 日立案。昆明中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二条规定,责令张朋起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
务,如拒不履行或阻碍执行,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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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的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鹏起科技未为该案所涉及融资提供担保,本起诉讼亦不涉及鹏起科技。
四、风险提示
公司已于 2018 年 10 月 13 日、10 月 26 日、11 月 1 日、11 月 8 日、11 月 9
日、11 月 16 日、11 月 28 日、12 月 6 日以及 2019 年 1 月 8 日、1 月 19 日、3
月 18 日、3 月 21 日、3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被冻结情况,详见《公
司关于涉及诉讼及股权冻结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90)、《关于涉及诉讼及
股权冻结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94)、《关于公司大股东所持股份被轮
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103)、《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
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105)、《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
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106)、《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
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109)、《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
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117)、《关于公司及实际
控制人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119)、《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
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05)、《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
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16)、《关于公司实际控
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31)、《关于公司实
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32)、《关于公
司实际控制人因涉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一案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19-035)。冻结的股权如果被强制过户,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变更
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26 日
报备文件:
1、《执行通知书》([2019]云 01 执 38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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