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宋雪云 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宋雪云女士的个人履历,宋雪云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 职情形,不存在《证券法》规定的证券市场禁入情形;公司在聘任总经理的过程 中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其任职资格合法;宋 雪云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等方面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 求。 独立董事: 魏嶷 严法善 童兆达 2019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