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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鹏起: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2019-08-01  

						证券代码:600614 900907 证券简称:*ST 鹏起 *ST 鹏起 B 公告编号:临 2019-102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
                     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朋起先生因涉丰瑞恒盛诉鹏起集团等一案,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
     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已经全部被冻结
     张朋起先生被冻结的股权如果被强制过户,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
风险。
     *ST 鹏起没有为本次诉讼相关借款人提供担保。


    2019 年 7 月 30 日,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ST 鹏
起”)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9 司冻
0730-01 号)、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北京三中院”)《协助执行通知
书》([2019]京 03 执保 302 号)等文件,获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朋起先生因涉天
津丰瑞恒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丰瑞恒盛”)诉鹏起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简称“鹏起集团”)等一案,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轮候冻结原因
    北京三中院对丰瑞恒盛诉鹏起集团等一案,作出的(2019)京 03 民初 292
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相关规定,北京三中院
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京 03 执保 302 号),请
求协助轮候冻结被执行人张朋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52,999,169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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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概况:
    2018 年 5 月,原告丰瑞恒盛与被告一鹏起集团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由
原告向被告一发放借款,借款总金额不超过 100,000,000 元,借款用途为补充流
动资金。
    同日,被告二深圳市前海朋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被告三北京申子
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被告四张朋起、被告五宋雪云、被告六张鹏
杰、被告七张玉辉均与原告签署《保证合同》,被告二、三、四、五、六、七为
《借款合同》项下被告一对原告所附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借款合同》签署后,原告依约向被告一鹏起集团发放借款 100,000,000
元,截止 2019 年 5 月,被告一鹏起集团未履行还款义务,其他被告也未履行连
带清偿责任,故原告诉至法院。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冻结具体情况
    轮候冻结机关: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张朋起
    冻结起始日:2019 年 7 月 30 日
    冻结终止日: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轮候冻结明细:冻结张朋起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52,999,169 股。
    三、本次轮候冻结后实际控制人股份冻结情况
    实际控制人张朋起先生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 152,999,169 股(无限售流通
股)被多次轮候冻结,其中已质押无限售流通股 152,990,000 股。
    四、风险提示
    公司已于 2018 年 10 月 13 日、10 月 26 日、11 月 1 日、11 月 8 日、11 月 9
日、11 月 16 日、11 月 28 日、12 月 6 日以及 2019 年 1 月 8 日、1 月 19 日、3
月 18 日、3 月 21 日、3 月 26 日、4 月 4 日、5 月 11 日、6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
实际控制人股份被冻结和解冻情况,详见《公司关于涉及诉讼及股权冻结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8-090)、《关于涉及诉讼及股权冻结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18-094)、《关于公司大股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103)、《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18-105)、《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18-106)、《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

                                      2
告编号:临 2018-109)、《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8-117)、《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18-119)、《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19-005)、《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9-016)、《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
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31)、《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
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32)、《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涉公证债权文书
执行一案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35)和《关于
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涉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36)、《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解除轮候
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40)、《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
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56)、《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
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77)。冻结的股权如果被强制过户,
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8 月 1 日
    报备文件:
    1、《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民事起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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