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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鹏起:关于投票权委托事项进展及风险提示的公告2019-08-21  

						证券代码:600614 900907 证券简称:*ST 鹏起 *ST 鹏起 B 公告编号:临 2019-111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票权委托事项进展及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ST鹏起”)于2018年
 12月28日发布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投票权委托协议>暨公司实际控制人
 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22),披露了公司实际控制人
 张朋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宋雪云、深圳市前海朋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申子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鹏起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
 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金资本”)签署了《关于鹏起科技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之投票权委托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16.95%的股份所代表的投票权
 全权委托给广金资本行使。本次投票权委托事项需经有权国资监管部门书面批准
 和通过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以下简称“国家国防科工局”)军工事项审查方可
 生效。
     2019年5月3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前期投票权委托事项进展及风险提示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2019-072),披露了投票权委托事项获得国家国防科工局军
 工事项审查批准,同时提示了投票权委托事项可能因实际控制人损害上市公司利
 益的情形而存在被责令暂停或者停止的风险。
     为帮助投资者及时了解投票权委托事项进展情况,现在将该事项的主要进展
 和存在的风险披露如下: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在转让其对公司的控制权时,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提供
 的担保,或者未对其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作出纠正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
 责令暂停或者停止收购活动。”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目前尚有 未解
 除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 15.82 亿元以及占用公司资金 7.47 亿元的情形, 投
 票权委托事项存在暂停或者停止的风险。
    实际控制人积极制定还款计划、与担保债权人协商沟通,努力消除资金占用
和违规担保等情形的影响,争取及早消除投票权委托事项生效的政策障碍。
    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