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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鹏起: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9-12-24  

						证券代码:600614 900907 证券简称:*ST 鹏起 *ST 鹏起 B 公告编号:临 2019-173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鹏起”或“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1 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
 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注册地址进
 行变更,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对《公司章程》部分
 条款进行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住所变更情况
     变更前: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803-804 室
     变更后: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江源大街 30 号
     二、公司拟将修订《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住所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等规定对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改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 第五条 公司住所:吉林省白山市江源
 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803-804 区江源大街 30 号,邮政编码 134700。
 室,邮政编码 201200。
                                      第八条    董事长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股份的。                            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
公司股份的活动。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
(二)要约方式;                      行。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
                                    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
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
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 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 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
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 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
或者注销。                          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 会议决议。
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
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 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
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
                                     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
地点为:上海市。                     一般地点为:上海市。公司也可以在股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 东大会通知中指定其它地点;在召开股
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东大会通知发出后,如遇特殊情况需要
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 变更的,须在召开股东大会日的 3 日
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 前发出变更公告。
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
                                     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
                                     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
                                     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
                                     席。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
更换,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 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
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 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
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
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 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
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
务。                                务。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 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 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 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 1/2。                          数的 1/2。
    本公司董事会不设职工董事。             本公司董事会不设职工董事。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
工作;                              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算方案;                            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亏损方案;                          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
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 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
式的方案;                          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
事项;                              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
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 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
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 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
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
查经理的工作;                     查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
                                   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
                                   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
                                   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
                                   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
                                   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
                                   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一百二十六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 第一百二十六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
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 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
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 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
员。                               员。
第二百零二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 第二百零二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

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 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
程有歧义时,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 程有歧义时,以在吉林省白山市市场监
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 督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
为准。                             章程为准。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三、其他事项
本次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