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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鹏起: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20-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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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关于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 北京

                        2020 年 7 月
                         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关于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
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合法性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
所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按照律
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
会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审查。公司保证,向本所律师承诺出具的所有文件真
实、完整。


    基于上述,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查验,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集召开的。本次股东大会
中的议案一、二、三、四、五、六、七已经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召开的十届
十六次董事会、十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八、九由单独持股 7.58%的股东
张朋起先生提议增加。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决定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本次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司已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予以公告,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股权
登记日、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式和联系电话等事项;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议
案也已充分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实行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
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1 号北京友谊宾馆友谊宫 6 号会议室召开。采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
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
时间、地点、方式和会议审议的议案与所公告的内容一致。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

    根据《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截至 2020 年 7 月 22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经审查公司提供的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
份证明资料和授权委托文件,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
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网络投票统计表,确认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共 283 名,共计持有 626,864,79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5.7641%。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上证所信息网
络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有权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股东大会。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均合
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合计持有 3%以上股东临时提案情况

        议案八《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对子公司提供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议案
   九《关于提名张若愚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由单独持
   股 7.58%的股东张朋起先生提议增加,董事会于 2020 月 7 日 22 日将议案在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
   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进行了公告。

    四、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经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系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
就拟审议的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对会议通知未列明的事项进
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最终表决结果系根据公司现场投票结果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投票结果而作出。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经见证,本所律师确认如下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89,952,168      70.1886    73,688,433      13.2634   91,936,568       16.5480
      B股            70,842,427     99.3754      445,202        0.6246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460,794,595      73.5078    74,133,635      11.8260   91,936,568       14.6662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89,952,168      70.1886    73,688,433      13.2634   91,936,568       16.5480
      B股            70,842,427     99.3754      445,202        0.6246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460,794,595      73.5078    74,133,635      11.8260   91,936,568       14.6662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89,618,268       70.1285    73,883,833      13.2985   92,075,068       16.5730
       B股           70,833,027     99.3622      445,202        0.6245       9,400         0.0133
  普通股合计:    460,451,295       73.4530    74,329,035      11.8572   92,084,468       14.6898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通过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89,094,468       70.0342    74,546,133      13.4177   91,936,568       16.5481
       B股           70,842,427     99.3754      445,202        0.6246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459,936,895       73.3709    74,991,335      11.9629   91,936,568       14.6662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87,739,968       69.7904    75,855,433      13.6534   91,981,768       16.5562
       B股           70,078,827     98.3043    1,199,402        1.6824       9,400         0.0133
  普通股合计:    457,818,795       73.0331    77,054,835      12.2920   91,991,168       14.6749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及制定其报酬标准的议
案》

    表决结果:通过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88,849,868       69.9902    74,006,033      13.3205   92,721,268       16.6893
       B股           70,842,427     99.3754      445,202        0.6246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459,692,295       73.3319    74,451,235      11.8767   92,721,268       14.7914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通过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89,809,568       70.1629    73,510,233      13.2313   92,257,368       16.6058
      B股            70,842,427     99.3754      445,202        0.6246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460,651,995       73.4850    73,955,435      11.7976   92,257,368       14.7174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对子公司提供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88,057,840       69.8476    75,700,861      13.6256   91,818,468       16.5268
      B股            70,823,327     99.3486      464,302        0.6514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458,881,167       73.2025    76,165,163      12.1501   91,818,468       14.6474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张若愚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87,762,640       69.7945    76,226,361      13.7202   91,588,168       16.4853
      B股            70,823,327     99.3486      464,302        0.6514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458,585,967       73.1554    76,690,663      12.2340   91,588,168       14.6106




    除审议上述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会议现场投票情况由公司按《公司章程》规定进行计票、监票,网络投票

表决结果则由公司汇总提供。按照会议规则,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
络投票中的一种投票方式,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
准。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
    综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第八项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对子公司提供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均
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第三项、
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八项、第九项议案为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均对中小投资者投票进行了单独计票。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由经办律师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


   (本页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