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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鹏起: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报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2020-09-25  

                        证券代码:600614 900907 证券简称:*ST 鹏起 *ST 鹏起 B 公告编号:临 2020-101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半年报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鹏起”或“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4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发来的《关于对鹏起科技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报有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2560 号,
 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具
 体内容公告如下: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
 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3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
 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 2020 年半年报的事后审核,请公司进一步补充
 披露下述信息。
     1.半年报披露,公司 2019 年起对子公司郴州丰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丰越环保)、成都宝通天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通天宇)失去控
 制,半年报未将两家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该情况是公司 3 名董事、1 名监事不
 能保证 2020 年半年报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原因之一。
     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认为对两家子公司丧失控制及不再纳入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的具体时点、原因及合理性、认定依据及其充分性,以及前期对相关
 事项的信息披露情况;(2)失控日公司如何确定子公司相关资产价值,如何确
 定公司财务报表关于两家子公司相关资产及负债的金额,以前年度财务报表是否
 存在重大差错,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3)丰
 越环保、宝通天宇失控的主要责任人,目前的控制状态,相关责任人是否存在涉
 嫌恶意掏空上市公司的违法犯罪行为;(4)公司为有效控制丰越环保和宝通天
宇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及其进展;(5)公司为解决失控问题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民
事诉讼、刑事报案等具体措施。请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2.半年报披露,2019 年,丰越环保存在未经股东批准擅自处置重大资产、
不执行公司相关制度、拒不接受公司参与印章、资金管理等行为;宝通天宇存在
不配合审计、不执行公司相关制度、拒不接受公司参与印章、资金管理等行为。
公司 2019 年年报将丰越环保作为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
    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1)年审会计师在 2019 年年审过程中,就两家子
公司控制情况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和取得的审计结论,对两家子公
司整体审计情况及审计结论;(2)年审会计师说明是否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公司
对丰越环保、宝通天宇丧失控制的事实。请公司 2019 年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3.半年报披露,公司 2020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 3082.10 万元,同比下降
96.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731.9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
产 8707.74 万元,同比下降 43.94%。子公司失控事项,对公司主营业务及财务
状况影响重大。
    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两家子公司失控状态,说明公司以持续经营假
设编制财务报表的具体依据和合理性;(2)公司目前财务、经营等风险情况,
充分提示持续经营能力存在的不确定性。
    4.半年度披露,公司目前存在大额违规担保、资金占用未解决情况。请公司
补充披露:(1)2020 年公司是否新增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是否存在尚未披露
的资金占用或违规担保等违规情况;(2)违规担保、资金占用对公司生产经营
的具体影响;(3)公司已采取解决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的具体措施及进展。请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5.半年报披露,公司营业外支出为 806.53 万元,上期发生额为 1065.94 万
元。请公司说明营业外支出的具体款项情况。
    6.目前,公司股票已经被暂停上市。请公司严格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及时披露为恢复上市采取的措施,并向投资者充分提示面临的退市风险。
    公司及全体董监高应当加强内控建设,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投资者
权益。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 5 个交易日内回复问询函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高度重视《问询函》所涉及事项,公司将继续规范公司治理和加强内控
体系建设,加强信息披露管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权益。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回复《问询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