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ST鹏起: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一季度报告摘要2021-04-30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614 900907                         公司简称:*ST 鹏起 *ST 鹏起 B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




                                1 / 23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董事邵开海先生、董事曹剑女士、监事徐敏丽女士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除董事邵开海先生、董事曹剑女士、监事徐敏丽女士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均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理由是:邵开海先生理由如下:“因实控人违规
      担保、占用巨额资金及子公司失控等问题没有解决,故对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
      无法保证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曹剑女士理由如下:“由于无法获取足够的资料,本人无法保证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望董、监、高群策群力挽救公司”;徐敏丽女士
      理由如下:“因实控人违规担保,占用巨额资金,子公司失控等问题没有解决。故本人对公
      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无法保证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侯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雪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宋雪云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                2,486,832,045.88            2,477,809,979.61                      0.36%
归属于上市公司            8,466,336.79                 38,757,964.73                   不适用
股东的净资产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             -416,513.17                   -851,164.74                   不适用
现金流量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3,876,723.95                  8,519,556.19                   -54.50
归属于上市公司           -6,993,400.59                -17,811,703.93                   不适用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20,089,208.60                -33,975,229.54                   不适用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29.62                        -11.82       减少 17.80 个百分点
                                             2 / 23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0.004                    -0.010                  不适用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004                    -0.010                  不适用
(元/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
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                240,732.33
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
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
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
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
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
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
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
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             -1,009,863.09
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
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

                                         3 / 23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
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
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
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
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1,564,109.17
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22,425,676.87
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228.34
所得税影响额
               合计                             20,089,208.60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49,946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         质押或冻结情况
                         期末持股       比例      限售条
 股东名称(全称)                                                                      股东性质
                           数量         (%)       件股份    股份状态       数量
                                                  数量
鼎立控股集团股份有                                                                    境内非国有
                       200,276,020      11.43           0     冻结      200,276,020
限公司                                                                                  法人
张朋起                 132,802,184       7.58           0     冻结      132,802,184   境内自然人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
司-天勤十号单一资       91,588,168      5.23           0        无                     其他
金信托
曹亮发                   58,219,566      3.32           0     质押       58,219,566   境内自然人
深圳市前海朋杰投资
                         50,629,792      2.89           0     冻结       50,629,792     其他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申子和股权投资
                         31,212,344      1.78           0     冻结       31,212,344     其他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 23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鹏起科技控股集团有                                                                     境内非国有
                           30,987,658      1.77         0      冻结       30,987,658
限公司                                                                                   法人
BOCI         SECURI
                           30,293,991      1.73         0      未知                        未知
TIES LIMITED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
                           29,886,872      1.71         0      无                       国有法人
限公司
BANK
J         SAFRA
                           25,550,150      1.46         0      未知                        未知
SARASIN LTD, HONG
KONG BRANCH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件流通股的数                                  数量
                                                                       种类
                                                 量
鼎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276,020          人民币普通股       200,276,020
张朋起                                         132,802,184          人民币普通股       132,802,184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天勤十号单一资
                                                  91,588,168        人民币普通股       91,588,168
金信托
曹亮发                                            58,219,566        人民币普通股       58,219,566
深圳市前海朋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629,792        人民币普通股       50,629,792
北京申子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1,212,344        人民币普通股       31,212,344
鹏起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0,987,658        人民币普通股       30,987,658
BOCI SECURITIES LIMITED                           30,293,991     境内上市外资股        30,293,991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9,886,872        人民币普通股       29,886,872
BANK J SAFRA SARASIN LTD, HONG KONG
                                                  25,550,150     境内上市外资股        25,550,150
BRANCH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深圳市前海朋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申子
                                            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朋起、鹏起科技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上述股
                                            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
      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 23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单位:万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科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同期发生额)     变动比例                  原因
合同负债            2,022.39              474.84       325.91   主要系子公司淮安置业预收房款所致
                                                                主要系子公司淮安置业预收房款预计销
其他流动负债          113.72               36.34       212.93   项税所致
                                                                主要系参股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其他综合收益       -3,680.54           -1,350.53       172.52   价值变动所致
                                                                主要系子公司洛阳鹏起受资金紧张影响
营业收入              387.67              851.96       -54.50   销售收入下降所致
营业成本              356.91            1,181.97       -69.80   主要系销售减少成本结转减少所致
                                                                主要系参股公司出售金融资产确认投资
投资收益            2,270.76             -477.95     -575.10    收益所致
                                                                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回单独计提坏账的应
信用减值损失                            2,000.00     -100.00    收款项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重大诉讼情况
(1)前期诉讼进展
                事项概述及类型                                         查询索引


    诉讼事项 1                                         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0 月 13 日、10
  2018 年 9 月 26 日,因保证合同纠纷,郑州国       月 26 日、2018 年 10 月 31 日、2019 年 5 月 11
投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向河南省高级人民         日、2020 年 10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
法院起诉鹏起科技等并申请财产保全,请求依法         及股权冻结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90)、
查封、冻结鹏起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洛阳申         《关于涉及诉讼及股权冻结进展公告》(公告
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鹏起科技、洛阳鹏起实业         编号:临 2018-094)、《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限公司、洛阳乾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张朋         <关于对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
起、宋雪云价值 55,514.35 万元的财产。涉讼相        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
关担保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临 2018-101)、《关于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2018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向河南省高级人民        (公告编号:临 2019-057)、《关于公司及子
法院提出管辖异议申请书,申请依法驳回郑州国         公司涉及与郑州国投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
投诉申请人鹏起科技保证合同纠纷一案。               伙)保证合同纠纷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9 年 5 月,公司收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临 2020-104)。
《民事裁定书》,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公司
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其后公司上诉至最高
人民法院。
  2019 年 8 月最高人民法院驳回上诉,该案仍
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6 / 23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0 年 10 月 10 日,公司收到河南省高级人
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判决*ST 鹏起对 5 亿元
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承担上海胶带橡胶有限公司
不能清偿部分的 50%责任,判决全资子公司洛阳
鹏起及其控股子公司乾中新材料对上海胶带公司
应支付借款 5 亿元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承担连带
清偿责任。公司及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已经提
起上诉。因公司无力缴纳高额上诉费用,最高人
民法院裁定视同撤诉处理。
  案件尚未终结,公司尚无法准确判断对本期利
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诉讼事项 2                                       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8 日、2018 年
    2018 年 10 月,因 14 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11 月 23 日、2020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1 月
广州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      12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
法院起诉鹏起科技等。每起案件涉案金额:借款      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本金 500 万元,14 起案件涉案金额合计:借款本    2018-105)、《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
金 7,000 万元。涉讼相关担保事项未经公司董事     编号:临 2018-112)、《关于涉及与广州金控
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诉讼进展的
    2020 年 7 月,公司收到 14 份天河法院《民    公告》(2020-080)、《关于涉及与广州金控
事判决书》,天河法院对涉及广金资本的 14 宗金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诉讼结果公
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ST 鹏      告》(公告编号:临 2021-002)。
起对未经股东大会同意的担保行为不承担担保责
任,但存在一定的过错,判决*ST 鹏起承担被担
保方不能清偿部分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公司不
服一审判决,已经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
诉。
    2021 年 1 月,公司收到广州中院《民事判决
书》,广州中院对公司涉及的 14 宗与广金资本借
款合同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14 宗案件均判决,
名义借款人(14 宗案件的原审第一被告)不承担
还款责任,张朋起、宋雪云偿还借款本金及其利
息,*ST 鹏起对张朋起、宋雪云不能清偿的案件
债务的二分之一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案件尚未执行,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
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诉讼事项 3                                       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6 日、2018 年
    2018 年 10 月,因 9 宗借款合同纠纷,广州    11 月 23 日、2020 年 1 月 8 日、2021 年 1 月
金控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12 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
诉鹏起科技等。每起案件涉案金额:借款本金 500    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109)、
万元,9 起案件涉案金额合计:借款本金 4500 万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元。涉讼相关担保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      2018-112)、《关于与广州金控小额贷款有限
会审议。                                        公司<贷款合同>纠纷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
                                         7 / 23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0 年 1 月 6 日,公司收到越秀法院一审《民 编号:临 2020-004)、《关于涉及与广州金控
事判决书》,判决担保合同无效,公司对每宗案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诉讼结果公
件被告一不能清偿的相应债务承担 1/2 的赔偿责 告》(公告编号:临 2021-001)。
任。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已经向广州中院提起上
诉。
    2021 年 1 月,公司收到广州中院《民事判决
书》,广州中院对公司涉及的 9 宗与金控小贷借
款合同纠纷作出终审判决。9 宗案件均判决,名
义借款人(9 宗案件的原审第一被告)不承担还
款责任,张朋起、宋雪云偿还借款本金及其利息,
*ST 鹏起对张朋起、宋雪云不能清偿的案件债务
的二分之一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案件尚未执行,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
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诉讼事项 4                                       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0 日、2019 年
    2018 年 10 月 15 日,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1 月 17 日、7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向上海金融      讼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107)、《关于
法院起诉洛阳鹏起等,案号:(2018)沪 74 民初    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1004 号。涉案金额:借款本金 10,000 万元。涉     2019-014)、《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涉及诉
讼相关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        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88)。
议。
    2019 年 1 月,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民事调
解书([2018]沪 74 民初 1004 号),关于付款义
务,本案双方自愿达成协议。2019 年 7 月 5 日,
公司收到案件各方关于上述案件的《执行和解协
议》,鉴于被申请执行人(被告)未履行上海金
融法院民事调解书([2018]沪 74 民初 1004 号)
确定的付款义务,经申请执行人(原告)与被申
请执行人的平等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案件尚有未了结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
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诉讼事项 5                                       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7 日、2019 年
    2018 年 10 月 15 日,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1 月 17 日、7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向上海金融      讼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116)、《关于
法院起诉鹏起科技等,案号:(2018)沪 74 民初    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1005 号。涉案金额:借款本金 9638.44 万元。涉    2019-014)、《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涉及诉
讼相关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        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88)。
议。
    2019 年 1 月,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民事调
解书([2018]沪 74 民初 1005 号),关于付款义
务,本案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2019 年 7 月 5 日,公司收到案件各方关于上
                                         8 / 23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述案件的《执行和解协议》,鉴于被申请执行人
(被告)未履行上海金融法院民事调解书([2018]
沪 74 民初 1005 号)确定的付款义务,经申请执
行人(原告)与被申请执行人的平等协商,达成
执行和解协议。
    案件尚有未了结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
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诉讼事项 6                                        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4 日、2018 年
    2018 年 11 月,公司收到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12 月 12 日、2019 年 4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
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关于金融借款合同纠       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8-108)、
纷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请的《民事起诉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状》。涉案金额:借款本金 2000.00 万元。          临 2018-120)、《关于公司因金融借款合同纠
    2019 年 1 月 24 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     纷涉讼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9-043)。
院作出《民事判决书》。
    2019 年 3 月 14 日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就
还款事项达成一致协议并签署《执行和解协议》。
    本案已执行完毕,但目前公司尚未收到相关
资产被拍卖的法律文书,公司暂无法确定诉讼对
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诉讼事项 7                                        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9 日、2019 年
    2018 年 11 月,公司收到河南省洛阳市中级      5 月 7 日、2020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公司及
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等文件,交通银行股份       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有限公司洛阳分行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起诉鹏起       2018-118)、《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涉及诉
科技及全资子洛阳鹏起。涉案金额:借款本金         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54)、
3292.45 万元。本次诉讼所涉及流动资金借款提       《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
供担保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临 2020-038)。
议通过。
    2019 年 5 月,公司收到洛阳中院对该案的《民
事判决书》,洛阳鹏起不服判决,上诉至河南高
院。2019 年 8 月,公司收到河南高院的《民事判
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尚未执行完毕,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
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诉讼事项 8                                   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6 日披露的《关
    2018 年 12 月,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 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
民法院《应诉通知书》等文件,因民间借贷纠纷, 编号:临 2018-119)。
沈宁起诉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涉案金额:借款本
金 5,000 万元。本次诉讼所涉及民间借贷提供担
保的相关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案件已经审结,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尚
未执行,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
                                           9 / 23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不确定性。


    诉讼事项 9                                      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披露的《关
    2019 年 3 月,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于公司因签署<差额补足合同>涉及诉讼公告》
送达的《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以及《民    (公告编号:临 2019-027)。
事起诉状》,江阴华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其
与张朋起、宋雪云等八被告证券回购合同纠纷一
案,向北京高院提起诉讼,涉案金额:股票回购
价款 39,890 万元、违约金等。本次诉讼所涉及公
司提供担保的相关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审议。
    本案尚未审结,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
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诉讼事项 10                                     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2 日、2020 年 1
     2019 年 1 月,公司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涉及鼎立控股集团股份有
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民事起诉状》,沈彩      限公司诉讼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9-017)、
娟关于其与鹏起科技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向浙江      《关于涉及鼎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讼
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案金额:借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05)。
款本金 11,324.32 万元,律师代理费 129.8432
万元等。2020 年 1 月 7 日,公司收到浙江省杭州
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2018]浙
01 民初 4589 号), 驳回沈彩娟的诉讼请求。
     本案不影响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


    诉讼事项 11                                      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 月 19 日、
    2019 年 3 月,公司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    6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因金融借款合同纠
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    纷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33)、
等文件,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行关于其      《关于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涉及诉讼进展
与广西鼎立稀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鹏起科技      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45)、《关于公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向广西梧州中院提起诉      司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讼,涉案金额:48,044,578.93 元。涉讼公司提      (公告编号:临 2019-078)。
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9 年 4 月,公司收到广西梧州中院《民事
裁定书》([2019]桂 04 民初 69 号)、《查封情
况记录》,公司部分财产被查封、冻结。2019 年
6 月,公司收到广西梧州中院《民事判决书》
([2019]桂 04 民初 69 号),本案审理终结。
    本次诉讼的法院判决尚未执行完毕,对公司
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诉讼事项 12                                      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 月 12 日、
    2019 年 3 月,公司收到东阳市人民法院《应    2019 年 8 月 13 日、2019 年 10 月 15 日、2020
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等文件,鼎立控股      年 2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因股权转让纠纷
                                          10 / 23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集团破产管理人关于其与鹏起科技股权转让纠纷      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34)、
一案向东阳法院提起诉讼,涉案金额:股权转让      《关于公司因股权转让纠纷涉及诉讼的结果
款 10,965,000 元。                              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95)、《关于公
    2019 年 7 月,公司收到东阳市人民法院《民    司因股权转让纠纷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
事裁定书》,获知关于公司与鼎立控股破产管理      临 2019-10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因股权转
人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因原告鼎立控股破产管理      让纠纷涉及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人未在东阳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2019-131)、《关于公司因股权转让纠纷涉及
东阳法院依照相关规定对本案作撤诉处理。          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14)。
    2019 年 8 月,公司收到东阳市人民法院《民
事起诉状》,鼎立控股集团关于上述其与鹏起科
技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再次向东阳市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2019 年 10 月 11 日,公司收到东阳市人民法
院的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司不服判决并上诉。
    2020 年 2 月 3 日,公司收到浙江省金华市中
级人民法院的二审《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
持原判。
    本案尚未执行完毕,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
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诉讼事项 13                                     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5 月 25 日
    2019 年 4 月,公司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    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
院《应诉通知书》、《民事传票》、《民事起诉      临 2019-046)、《关于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状》等文件,获知嘉诚中泰文化艺术投资管理有      (公告编号:临 2019-069)。
限公司关于其与鹏起科技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向北
京朝阳法院提起诉讼,涉案金额:借款本金 2,500
万元、利息 10 万元、违约金等。
    2019 年 5 月 24 日,公司收到北京市朝阳区
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获知关于本次借款合
同纠纷,经北京朝阳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
自愿达成协议。
    本次诉讼的《民事调解书》尚未执行完毕,
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
定。


    诉讼事项 14                                      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5 月 10 日、2020
    2019 年 5 月 8 日,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   年 4 月 25 日、2020 年 5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
人民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有关公司涉      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9-055)、
讼的文件,获知公司及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      《关于涉及与新余佑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张朋起等涉及与新余佑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借贷纠纷案件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伙)借款合同纠纷三起诉讼案。本次诉讼所涉及      临 2020-033)、《关于涉及与新余佑吉投资管
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理中心(有限合伙)借贷纠纷案件的进展公告》
议。                                            (公告编号:临 2020-041)。
    2020 年 4 月 22 日,公司收到上海一中院涉
                                          11 / 23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及新余佑吉借款纠纷中 2 起诉讼的一审判决,2
起诉讼的借款本金各 5000 万元,鹏起科技、洛阳
鹏起及其子公司乾中新材料对该项借款担保无
效,对其担保行为需承担不能支付金额 50%的连
带清偿责任。目前该案件已经审结。
    2020 年 4 月 30 日,公司收到上海浦东法院
《民事判决书》,对另一起涉及公司与新余佑吉
的企业借贷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本起诉讼的借
款本金 1000 万元,鹏起科技、洛阳鹏起及其子公
司乾中新材料对该项借款的担保行为不发生法律
效力,对被告洛阳乾成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债务不
能淸偿部分向原告新余佑吉承担 50%的赔偿责
任。目前该案件已经审结。
    案件尚未执行完毕,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
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诉讼事项 15                                      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7 月 9 日和 2019
    2019 年 7 月 16 日,公司收到河南省洛阳市    年 7 月 17 日、2019 年 10 月 11 日、2020 年 1
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民事起诉状》,    月 8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获知关于王海巧诉宋雪云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于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占
公司及子公司洛阳鹏起作为上述借款担保人涉及      用资金等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公
诉讼,涉案的金额:5,120 万元(包括本金 4,000    告编号:临 2019-09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万元及利息)。本次诉讼所涉及公司提供担保事      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97)、
项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涉及诉讼进
    2019 年 10 月 10 日,公司收到洛阳中院的一   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129)、《关于
审《民事判决书》, 判决鹏起科技对本次诉讼未      公司及子公司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涉及诉讼
经股东大会同意的担保行为不承担担保责任,子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03)。
公司洛阳鹏起对其担保行为需承担连带清偿责
任。鹏起科技、洛阳鹏起不服一审判决,依法提
出上诉。
    2020 年 1 月 6 日,公司收到河南省高级人民
法院的终审《民事判决书》,驳回鹏起科技、洛
阳鹏起的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已部分执行,尚未执行完毕,对公司本
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诉讼事项 16                                      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2020
    2019 年 10 月 11 日,公司收到合肥市中级人   年 1 月 4 日、2021 年 3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
民法院《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等文件,    公司及子公司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涉及诉讼
获知公司涉及安徽德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      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130)、《关于公
洛阳鹏起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涉讼。涉案金额:      司及子公司就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达成调解的
28,138,465.78 元(租金)。本次诉讼涉及公司      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01)、《关于公
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      司及子公司涉及与德润租赁融资租赁合同纠
过。                                            纷诉讼进展及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
                                         12 / 23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9 年 12 月 27 日经合肥中院主持调解,融    2021-018)。
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德润融租合字[2017]第
0029 号)纠纷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合肥中
院对诉讼各方达成的调解协议予以确认并签发
《民事调解书》。
    2020 年 7 月 6 日,合肥中院根据已发生法律
效力的《民事调解书》,向被执行人(被告)发
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被告)履行
法定义务。因被执行人(被告)未能履行生效法
律文书《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合肥中院于
2021 年 1 月 7 日签发《执行裁定书》。
    案件尚未执行完毕,公司尚无法准确判断案
件对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诉讼事项 17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披露的《关
      2019 年 11 月 18 日,公司收到合肥市蜀山区 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与德润租赁融资租赁合
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等文件, 同纠纷诉讼进展及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
获知公司涉及德润租赁与洛阳鹏起等融资租赁合 2021-018)。
同(合同编号:德润融租合字[2017]第 0028 号)
纠纷一案。涉案金额:16,962,975.96 元(租金)。
本次诉讼涉及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 年 3 月 19 日,经蜀山法院主持调解,
案件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同日蜀山法院对
案件各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予以确认并签发
《民事调解书》。
      2020 年 8 月 6 日,蜀山法院签发《执行通知
书》,蜀山法院根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调解
书》依法立案执行。
      案件尚未执行完毕,公司尚无法准确判断案
件对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诉讼事项 18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披露的《关
    2019 年 11 月 18 日,公司收到合肥市蜀山区 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与德润租赁融资租赁合
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等文件, 同纠纷诉讼进展及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
获知公司涉及德润租赁与洛阳鹏起等融资租赁合 2021-018)。
同(合同编号:德润融租合字[2017]第 0030 号)
纠纷一案。涉案金额:16,962,975.96 元(租金)。
本次诉讼涉及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 年 3 月 19 日,经蜀山法院主持调解,
案件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同日蜀山法院对
案件各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予以确认并签发
《民事调解书》。
                                           13 / 23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0 年 8 月 6 日,蜀山法院签发《执行通知
书》,蜀山法院根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调解
书》依法立案执行。
      案件尚未执行完毕,公司尚无法准确判断案
件对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诉讼事项 19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 日披露的《关
     2020 年 8 月 31 日,公司收到洛阳市中级人 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
民法院于 2020 年 7 月 16 日签发的《应诉通知书》 号:临 2020-094).
([2020]豫 03 民初 145 号)及 2020 年 8 月 6 日
签发的《传票》([2020]豫 03 民初 145 号)等文
件,获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洛阳鹏起因与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金融借款合同
纠纷涉及诉讼。涉案的借款本金 3,000 万元。本
次诉讼涉及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 年 10 月 22 日,经洛阳中院(2020)豫
03 民初 145 民事判决,判令洛阳鹏起偿还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金融借款
3000 万。洛阳鹏起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2021 年 1 月 20 日,经河南高院(2020)豫
民终 1318 号民事判决,驳回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本案尚未执行,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
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诉讼事项 20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披露的《关
     2020 年 9 月 14 日,公司收到洛阳市中级人 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
民法院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签发的《应诉通知书》 号:临 2020-098)
([2020]豫 03 民初 122 号)及 2020 年 9 月 11
日签发的《传票》([2020]豫 03 民初 122 号)等
文件,获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洛阳鹏起因与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
纷涉及诉讼。涉案借款本金 224,660,111.49 元。
本次诉讼涉及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 年 9 月 4 日,经洛阳中院(2020)豫 03
民初 122 民事判决,判令洛阳鹏起偿还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金融借款
224,660,111.49 元。洛阳鹏起不服判决,提起上
诉。
     2020 年 12 月 30 日,经河南高院(2020)豫
03 民终 1400 号民事判决,驳回上诉请求,维持
原判。
     本案尚未执行,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
                                           14 / 23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诉讼事项 21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4 日披露的《关
    2020 年 10 月 10 日,公司收到郑州市中级人 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
民法院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签发的《传票》[2020] 临 2020-105)
豫 01 民初 1225 号)等文件,获知公司、全资子
公司洛阳鹏起及其控股子公司乾中新材料因与中
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涉及诉讼。涉案借款本金 8750 万元。本次诉讼涉
及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2020 年 12 月 16 日,经郑州市中院(2020)
豫 01 民初 1225 民事判决,判令洛阳鹏起偿还中
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金融借款 8750 万
元。
    2021 年 1 月 27 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
布(2021)豫 01 执 214 号执行通知书,该案件进
入执行阶段。
    案件尚未执行完毕,公司无法准确判断对本
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诉讼事项 22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披露的《鹏
    2019 年 7 月 9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上海证    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
券交易所《关于对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告》。
2018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19-092),披露了实际控
制人违反决策程序违规对外签署担保情况,其中
包括洛阳鹏起为宋雪云向曹靖艳、孙晓峰借款提
供担保。
    2020 年原告曹靖艳关于其与被告宋雪云、洛
阳鹏起、张朋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向河南省洛
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讼金额:2000 万
元(借款本金)。
    2020 年 8 月 17 日,一审判决,判决洛阳鹏
起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洛阳鹏起不服判决,已申
请上诉。
    2020 年 10 月,经河南高院(2020)豫民终
999 号民事判决,驳回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2021 年 1 月 8 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
(2021)豫 03 执 11 号执行通知书,该案件进入
执行阶段。
    本案尚未执行完毕,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
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15 / 23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诉讼事项 23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2020 年
    2020 年 11 月,公司收到到洛阳市中级人民       12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及
法院([2020]豫 03 民初 199 号)《应诉通知书》、   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115)、《关
2020 年 10 月 12 日签发的《传票》等文件,获知     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公告
公司全资子公司洛阳鹏起因违规担保涉及与洛阳        编号:临 2020-130)。
华泽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涉案借
款本金 3000 万元。
    2020 年 12 月,公司收到洛阳中院《民事判
决书》,本案一审判决,判决洛阳鹏起对本案借
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洛阳鹏起不服
一审判决,已经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上诉。
二审判决判决洛阳鹏起对本案借款本金及利息承
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尚未执行完毕,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
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诉讼事项 24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7 日披露的《关
    2020 年 11 月,公司收到洛阳市老城区人民 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
法院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签发的《传票》等文件, 临 2020-118)
获知公司及子公司洛阳鹏起实业有限公司因与郑
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中州东路支行金融借款
合同纠纷涉及诉讼。涉案借款本金 2016 万元。本
次诉讼涉及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 年 11 月 27 日,经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
院(2020)豫 0302 民初 1698 民事判决,判令洛
阳鹏起偿还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中州东路
支行金融借款 2016 万元。
    2021 年 1 月 6 日,经洛阳中院(2020)豫 03
民终 9899 号民事裁定,因被告洛阳鹏起未缴纳上
诉费,按自动撤诉裁定。
    2021 年 1 月 26 日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发
布(2021)豫 0302 执 87 号执行通知书,该案件
进入执行阶段。
    案件尚未执行完毕,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
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诉讼事项 25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披露的《关
    2020 年 12 月,公司收到河南省洛阳市洛龙 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与平顶山银行洛阳分行
区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签发的《传票》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公告》(公告编号:临
等文件,获知公司及子公司洛阳鹏起因与平顶山 2021-017)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涉
及诉讼。涉案借款本金 4800 万元。本次诉讼涉及
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16 / 23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议通过。
    2020 年 12 月 29 日,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
民法院签发《民事判决书》,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
洛阳鹏起认为一审法院判决有误,已依法提起上
诉。
    本案尚未审理完毕,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
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诉讼事项 26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2020
    2020 年 5 月,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关于上 年年度报告》
海银领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与被告张朋起、鹏
起科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立案审理,本案涉案金
额(借款本金)3,638,244.44 元。本案涉及鹏起科
技提供担保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为张朋起先生个人决议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导致的
违规担保。
    本案一审判决,判决鹏起科技对张朋起关于
本案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的范围内承担
连带赔偿责任。
    案件尚未执行,对公司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2)报告期内新增诉讼
事项概述及类型                                   查询索引


    诉讼事项 1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 日披露的《关
    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收到湖南省郴州市中   于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临
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等文件,获知公司涉       2021-006)
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与郴州丰越环
保科技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涉及诉讼。
涉案借款本金:18763.9992 万元。涉讼担保金额
均未超出公司于各年度为丰越环保提供的融资担
保额度。案件尚未审结,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
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诉讼事项 2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9 日披露的《关
    2021 年 3 月 9 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涉    于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临
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4),披露      2021-014)
了公司涉及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郴州丰越环
保科技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涉及诉讼。
涉案金额 2,000 万元(借款本金)。涉讼担保的
主债权金额未超出公司 2019 年度为丰越环保提
供的融资担保额度。
    2021 年 4 月,公司收到长沙市雨花区法院
(2021)湘 0111 民初 1768 号民事判决,判决丰
越环保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曹亮发、鹏起科技
                                           17 / 23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尚未审结,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
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诉讼事项 3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3 日披露的《关
     2021 年 3 月 11 日,公司收到湖南省郴州市   于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临
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0]湘 10 民初    2021-019)
16 号)、民事起诉状等文件,获知公司涉及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兴支行与郴州丰越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涉案金
额 398,358,976.24 元(借款本金)。本次诉讼涉
及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案件尚未审结,公司无法准确判断对本期利
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诉讼事项 4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9 日披露的《公
    2021 年 4 月,公司收到三份湖南省长沙市中 司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5)
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 案号分别为:[2021]
湘 01 民初 4 号、[2021]湘 01 民初 5 号、[2021]
湘 01 民初 6 号)及相应《民事起诉状》等文件,
获知公司涉及三起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丰越
环保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三起案件涉案金额
(借款本金)分别为:4999.90 万元、6000 万元、
6000 万元,合计 16999.90 万元。以上诉讼涉及
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案件尚未审结,公司无法准确判断对本期利
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诉讼事项 5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披露的《关
    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收到湖南省郴州市    于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临
中级人民法院(简称“郴州中院”)《应诉通知      2021-028)
书》 [2021]湘 10 民初 21 号)等文件,获知公司
涉及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与丰越
环保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涉案,涉案金额 16000
万元(借款本金)。诉讼涉及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无法准确判断对本
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诉讼事项 6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披露的《关
     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收到郴州中院《应   于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临
诉通知书》 《应诉通知书》 [2021]湘 10 民初      2021-028)
22 号)等文件,获知公司涉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18 / 23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有限公司郴州分行与丰越环保等金融借款合同纠
纷案,涉案金额 5157.4090 万元(借款本金)诉
讼涉及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无法准确判断对本
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3.2.2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冻结进展情况
    自 2018 年 10 月 以 来 ,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张 朋 起 先 生 因 涉 及 多 起 诉 讼 其 所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152,999,169股被冻结或轮候冻结,公司已于2018年10月13日、10月26日、11月1日、11月8日、11
月9日、11月16日、11月28日、12月6日以及2019年1月8日、1月19日、3月18日、3月21日、3月26
日、4月4日、5月11日、6月19日、8月1日、9月17日、10月18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被冻结
和解冻情况,详见《公司关于涉及诉讼及股权冻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90)、《关于涉
及诉讼及股权冻结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94)、《关于公司大股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
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03)、《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8-105)、《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
号:临2018-106)、《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109)、《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17)、
《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19)、《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
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5)、《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
股 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16)、《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 司股份被
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31)、《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 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
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32)、《关于公司实际控制 人因涉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一案所
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35)和《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涉质押式
证券回购纠纷一案所持公司股份 被轮候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36)、《关于
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 公司股份解除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40)、《关于公司
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56)、《关于公司实际控制
人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77)、《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
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102)、《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
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25)、《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34)。冻结的股权如果被强制过户,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
风险。
    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被动减持公司股份的结果公告》(公告编
号:临2020-027),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通过司法拍卖的方式对张朋起先生质押的
20,196,985股股票进行了处置,并于2020年1月10日完成了股票过户。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张朋起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32,802,184股被冻结或轮候冻结,占
公司总股本的7.58%。

    3.2.3关于违规担保、资金占用解决进展情况
    2019年12月2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朋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宋雪云女士与万方投资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方控股集团”)签署《债权债务重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万
方控股集团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在2020年4月30日前以转账方式代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朋起向鹏起科
技偿还占用资金及利息约7.9亿元(以归还日最终确认数为准)。因万方集团代实际控制人张朋起
                                                  19 / 23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先生偿还资金占用事项无实质性进展,张朋起先生已于2020年6月8日单方解除《债权债务重组协
议》,终止与万方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重组事项。截止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朋起先生及
其一致行动人宋雪云女士与万方集团双方针对债权债务重组事项存在争议。
    2020年12月14日,张朋起先生于《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证监局<关于开展自查
和解决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的通知>涉及公司违规事项的自查报告》中承诺,在公司2020年年
度报告披露前通过拿出体外权属明晰的资产或股权,与债权人协商解除上市公司的担保责任;对
于因违规担保诉讼已经执行所导致公司承担的损失,张朋起先生承诺在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
前用现金或资产偿还;承诺在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前,通过引入重组方,以现金或资产等方
式,归还占用资金,并按央行确定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公司支付资金利息。
    截止目前,违规担保仍未解决,公司也未收到实际控制人偿还的占用资金或其他赔偿。公司
将不排除通过采取法律手段解决违规担保、资金占用问题。

    3.2.4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被立案调查事项
    2020年5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的《调
查通知书》(编号:沪证调查字2020-1-012号)和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朋起先生的《调查通知
书》(编号:沪证调查字2020-1-013号)(合称“《调查通知书》”)。根据上述《调查通知书》,
因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均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朋起先生立案调查。
    截止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正积极配合中
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按要求答复问询并提供相关资料。

    3.2.5关于工商信息变更事项
    2020年6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董事长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选举侯林先生担任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
    2020年6月23日,公司通过吉林省市场主体准入e窗通系统向被告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
了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申请,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公司请求变更法定
代表人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等理由拒绝办理变更登记。2020年7月27日,公司向白山市浑江区人
民法院起诉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请求判令被告履行法定职责,将原告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侯林。
关于公司诉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案,2020年12月22日,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签发(2020)
吉0602行初《行政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ST鹏起的诉讼请求。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已申请上诉。
    与此同时,公司原董事长刘玉女士于2020年8月5日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鹏起科技,
请求法院确认鹏起科技2020年6月9日形成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补选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决议无效。2021年3月29日,北京市海淀区人
民法院关于刘玉与鹏起科技等公司决议纠纷一案作出(2020)京0108民初40325号民事裁定书,判
决驳回刘玉的起诉。刘玉不服一审判决,已申请上诉。
    截止目前,公司工商变更事项尚未完成,对公司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3.2.6关于公司原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刘玉女士私刻公司印章事项
    公司原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刘玉女士,在未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的情况下,于2020年5月25
日私自刻制公司多枚印章,包括公司的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且刘玉女士拒
绝归还私自刻制的印章。
    2020年7月22日,公司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起诉原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刘玉私刻公司公章,要
求其退回私刻的公章。
                                         20 / 23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上述案件尚未审结,私自刻制的印章仍在刘玉本人手中,公司尚不知晓刘玉及他人是否存在
利用上述私自刻制印章做出有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保留对其采取其他措施追究其法律责任的
权利。上述案件对公司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3.2.7关于子公司失控事项
    2019年8月起,公司对持股100%的郴州丰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1%成都宝通天宇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失去控制。关于相关方是否存在蓄谋恶意掏空上市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尚需进一步核
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2.8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Ⅰ、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的详细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在对鹏起科技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
时,发现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多项重大缺陷。内部控制运行失效,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重大而且具有广泛性。会计师事务所执行的审计程序以抽样为基础,在内部控制运行失效的情况
下,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基础。
    (2)鹏起科技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为-15,819.74 万元,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
98.70%,且期末已逾期未偿付的银行借款67,018.05 万元,累计违规对外担保15.82亿元,因债务
逾期及对外担保诉讼事项导致鹏起科技公司包括基本户在内的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所持子公司
股权被冻结,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取得与评估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判断鹏起科技公司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2020年度财务
报表是否适当。
    (3)鹏起科技公司2020年度未将持股比例100.00%的郴州丰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丰越环保)、持股比例51.00%的成都宝通天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通天宇)纳入合并
范围。会计师事务所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是否应当将丰越环保、宝通天宇纳入
合并范围,也无法对因2019年度对丰越环保和宝通天宇合并期间的调整导致的会计差错更正及
2019年末和2020年年末对丰越环保和宝通天宇投资的核算科目及账面价值的准确性发表意见。
    (4)鹏起科技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存货账面余额41,134.54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
7,525.53万元。会计师事务所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鹏起科技公司存货期末账面价
值的准确性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发表意见。
    (5)鹏起科技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38,009.48万元,计提坏账准备
4,111.72万元,预付账款账面余额为21,052.90万元,计提坏账准备9,659.39万元,其他应收款账
面余额为109,100.57万元,计提坏账准备93,434.43万元,会计师事务所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
计证据确定上述账面余额的准确性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6)鹏起科技公司2020年12月31日商誉账面价值为61,942.52万元,会计师事务所无法获取
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核实商誉账面价值的准确性。
    (7)鹏起科技公司由于账户被冻结、账户余额不足等原因,银行询证函回函比例较低,会计
师事务所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核实银行存款账面价值的准确性,也无法保证是否存在
因银行询证函未回函而未发现的其他事项。
    (8)鹏起科技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预计负债金额为80,799.78万元,会计师事务所无法
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核实预计负债金额的准确性。
    (9)鹏起科技公司于2020年5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沪证调查字2020-1-012
号)和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朋起的《调查通知书》(沪证调查字2020-1-013号),因公司涉嫌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公司
实际控制人张朋起立案调查。由于该立案调查尚未有最终结论,且实际控制人因涉嫌内幕交易犯
                                        21 / 23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罪,经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于2021年2月26日被依法逮捕。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判断立案调查结
果对鹏起科技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
    Ⅱ、公司已经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已整改情况或
整改计划如下:
    (1)贯彻内控制度执行,确保公司运营规范
    2020年度,公司将进一步采取周密的措施保证相关内控制度的严格执行,确保公司治理规范、
内部控制严格、大股东行为受控、管理科学、风险可控。
    (2)积极应诉,努力消除系列诉讼带来的负面影响
    对于公司涉及的系列诉讼,一方面公司将积极应诉,尽力维护公司利益。另一方面公司管理
层着力加强同诉讼相关方的沟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诉讼纠纷,解决资产、账户被查封冻
结给公司经营带来的诸多困难,使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恢复正常。
    (3)敦促实际控制人履行承诺,及时归还资金,缓解资金压力
    公司将进一步采取不排除诉讼的手段,督促实际控制人尽快偿还占用资金,解决违规担保问
题,对于因违规担保诉讼已经执行所导致公司承担的损失,公司也将向实际控制人追偿。
    (四)处置非核心资产回笼现金,改善公司资金流动性
    公司也将通过处置非核心资产回笼现金,改善公司资金流动性,支持公司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4)核查失控子公司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对于失控子公司,公司将进一步核查相关责任人是否存在蓄谋恶意失控掏空上市公司的违法
违规行为。如果存在,公司将向法院起诉相关责任人,以尽可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2.9关于公司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情况
    因连续2018年、2019年两年,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公司股票已自2020年7月17日起被暂停上市。
    根据公司披露的《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度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1]第215063号),公司2020年度继续亏损,且2020年
度财务会计报告仍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触及了强制终止上市情形,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公
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2 / 23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
      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
                                                          公司名称
                                                                     司
                                                     法定代表人      侯林
                                                             日期    2021 年 4 月 29 日




                                          23 /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