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 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 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对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上海海立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电器”) 少数股权的有关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 公司本次收购江森自控日立空调贸易(香港)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海立电器 25%股权有利于提高公司对子公司的决策和投资效率,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持续盈 利能力,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驰、严杰、余卓平 2020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