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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立股份: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2020-04-08  

						证券代码:600619(A 股) 900910(B 股)   证券简称:海立股份(A 股) 海立 B 股(B 股)   编号:临 2020-019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
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再融资摊薄即期回报的,应
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立股份”或“上市公司”)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
债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报
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
诺。现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和前提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
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 2020 年 9 月末完成本次发行,且分别假设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全部未转股(即转股率为 0)和 2021 年 3 月 31 日全部转股(即转股率 100%)
两种情形。前述发行完成时间仅用于测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
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883,300,255 股
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完成并全部转股后的股票数对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公司
其余日常回购股份、利润分配或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4、不考虑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包
括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5、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00,000.00 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
本次可转债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
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6、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8.00 元/股(实际转股价格根据公司募集说
明书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为基础确定),该转股价格仅
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初始转股
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
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7、公司 2019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8,533.81 万元,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4,498.52 万元。假设公司 2020 年度扣
非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相比 2019 年增长 10%;假设公司 2021 年度
扣非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 2019 年分别减少 10%、持平和增长 10%
三种情形。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不代表公司对 2020 年度或 2021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本
公司盈利预测;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受国家政策、行业发展等多种因素影响,存
在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
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8、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可转债利息费用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发行可转债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2021 年度/2021 年末
                        2019 年度        2020 年度/2020
       项目                                                2021 年 12 月全    2021 年 3 月 31
                        /2019 年末            年末
                                                              部未转股         日全部转股
期末总股数(股)          883,300,255       883,300,255       883,300,255      1,133,300,255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2,000,000,000.00
(元)
转股价格(元/股)                                                                       8.00
可转股数(股)                                                                   250,000,000
1、假设公司 2021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均较 2020 年减少 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285,338,130.89    313,871,943.98    282,484,749.58     282,484,749.58
净利润(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扣除      244,985,247.78    269,483,772.56    242,535,395.30     242,535,395.30
非经常性损益后)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6.44%             6.73%             5.69%              4.37%
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5.53%             5.77%             4.89%              3.75%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3              0.36              0.32               0.2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3              0.33              0.25               0.2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0.28              0.31              0.27               0.23
后)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0.28              0.28              0.21               0.21
后)
2、假设公司 2021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均较 2020 年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285,338,130.89    313,871,943.98    313,871,943.98     313,871,943.98
净利润(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扣除      244,985,247.78    269,483,772.56    269,483,772.56     269,483,772.56
非经常性损益后)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6.44%             6.73%             6.30%              4.84%
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5.53%             5.77%             5.41%              4.16%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3              0.36              0.36               0.2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3             0.33             0.28             0.2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0.28             0.31             0.31             0.25
后)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0.28             0.28             0.24             0.24
后)
3.假设公司 2021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均较 2020 年增长 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285,338,130.89   313,871,943.98   345,259,138.38   345,259,138.38
净利润(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扣除      244,985,247.78   269,483,772.56   296,432,149.81   296,432,149.81
非经常性损益后)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6.44%            6.73%            6.91%            5.31%
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5.53%            5.77%            5.93%            4.56%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3             0.36             0.39             0.3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3             0.33             0.30             0.3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0.28             0.31             0.34             0.28
后)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0.28          0.28            0.26           0.26
后)
注: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三)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全部转股前,本公司所有发行在外的稀释性潜在普
通股股数相应增加,在不考虑募集资金财务回报的情况下,本公司本次可转债发
行完成当年的稀释每股收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可能出现下
降。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以及股东权益将会有
一定幅度的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建设至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因
此短期内可能导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指标出现一定幅度的
下降。另外,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
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
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
用。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同时本公司就摊薄即
期回报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本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
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
费用后,将用于新增年产 65 万台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空调压缩机项目、海立科技
创新中心项目、海立电器 25%股权收购项目和偿还有息负债项目。

        1、新增年产 65 万台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空调压缩机项目

        (1)紧跟行业发展趋势,满足市场需求,提升市场占有率

        随着中国及世界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增长,公司已有的产品和产能已经不
能满足大幅增长的市场需求,需要适当进行产能扩张。

                              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变化情况

700.00                                                                                  30.00%
600.00                                                                            25% 25.00%
500.00
                                                                                        20.00%
400.00
                                                                                        15.00%
300.00
                                                                                        10.00%
200.00                                            125.62    120.60
                                         77.70                   4.68%                  5.00%
100.00                33.11    50.70                   4.47%
            7.48                   1.81%     2.69%
                0.32%     1.35%
    -                                                                                   0.00%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5规划
              新能源汽车销量(万台)           新能源汽车销量占年度汽车总销量的比例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征求意见稿)

        2019 年 12 月 3 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
(2021-2035 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
提出,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整体发展目标为:到 2025 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
量占比达到 25%左右。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2019 年,我国新能
源汽车销量为 124.19 万辆,占 2019 年度汽车总销量 2,576.90 万辆的 4.82%。国
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的目标,意味着把现有的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比到 2025 年
提升超过 4 倍。除了在中国的快速发展以外,日本、欧美的传统汽车制造巨擘近
两年也纷纷加快了新能源汽车的市场化进程。综合来看,虽然 2019 年国内新能
源汽车销量同比略有下滑,但长期的市场增长趋势依然十分明确。

    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的快速增长,对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空调压缩机的需求产生
极大的拉动。经过十余年持续的技术投入和市场拓展,公司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空
调压缩机在节能环保、舒适性、可靠性等方面达到国际领先技术水平,打破了外
资品牌的垄断,占据行业领先地位。公司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空调压缩机销量逐年
增长,2017 年-2019 年,分别实现销售 8.33 万台、10.06 万台和 18.81 万台。海
立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空调压缩机因其高效节能的优秀性能,已广泛应用在宇通、
金龙、中通、北汽、吉利等新能源客车及乘用车厂商的产品上。以上客户业务发
展稳定,产品的需求量增长较快,为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提升市场占有率,
公司存在扩大产能规模的需要。

    (2)海立多元化发展的战略需要

    海立新能源的新增年产 65 万台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空调压缩机项目是海立股
份多元化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海立股份作为空调压缩机行业的领先者,有着近
30 年的家用空调压缩机生产经验,是行业第三大空调压缩机配套供应商。但由
于家用空调行业的总体增长趋缓,海立股份将多元化发展作为一个重要的发展战
略,确立了“压缩机、电机、驱动控制、冷暖关联、汽车零部件”五大产业方向,
解放思想,突破创新,加快多元化发展。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空调压缩机产品作为
海立汽车零部件产业的重要产品,其快速发展对于海立的多元化布局具有战略意
义。

    (3)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提升盈利能力

    海立新能源的新增年产 65 万台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空调压缩机项目有助于通
过扩大产能,降低产品的平均制造成本,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提升盈利能力。

    海立新能源自批量供货以来,累计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空调压缩机已突破
50 万台,广泛用于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电池冷却、冷冻冷藏以及其他
一些专用车领域。公司产品具有显著的技术优势,但受产能规模化有限的影响,
产品开发和市场开拓的投入降低了公司短期的盈利水平。通过项目达产后产销规
模的扩大,公司的固定成本将得到有效的摊薄,公司产品的竞争力将得到提高,
盈利能力得以提升,形成良性循环。

    (4)公司拥有优质的客户资源,有助于新增产能消化

    海立新能源作为国内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空调压缩机的主要供应商之一,拥有
广泛的客户群体。目前,海立新能源客车用压缩机已处于市场领导地位,被主流
客车厂商广泛使用。2018 年,海立新能源推进新产品设计和改型,形成多排量、
多型号的产品系列,不断提升产品竞争力水平和服务水平,接连获得吉利“最佳
合作奖”、松芝“质量优胜奖”、宇通“最佳服务奖”、北汽新能源“卫蓝领航奖”,
与各优质客户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为新增产能的消化提供了重要保障。

    (5)丰富的技术积累和持续的产品开发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技术支撑

    海立新能源自成立以来,依托海立股份在电动空调压缩机、电机和控制器上
累积多年的研发制造能力,并坚持引进、吸收并消化国内外先进的生产技术与工
艺,对其进行技术改良和技术突破,已形成自己的核心技术工艺,并在国内超前
研发出具有全球领先技术水平的新能源汽车用电驱动一体式涡旋压缩机,产品拥
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采用的控制一体化技术为业界首创。凭借技术优势,公司
可满足客户对于产品持续升级的需求。本次项目的实施,是基于现有的产品平台
进行的新型号开发和生产扩能,技术成熟,工艺稳定,具有技术上的可行性。

    2、海立科技创新中心(HTIC)项目

    (1)加强技术创新,是海立股份战略发展的需要

    二十多年来,海立股份专注空调压缩机主业发展,抓住市场机遇,依靠技术
创新,打造自主品牌,提升管理水平,实施国际化产业布局,成为了行业前三的
世界级空调压缩机供应商。与此同时,海立股份积极拓展新领域,发展 N-RAC
(非家用空调压缩机)及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空调压缩机业务,进入热泵整机领域,
成功并购杭州富生,公司已从单一压缩机主业形成了多元化的产业格局。未来几
年,海立将以“发展核心零部件及关联产业的战略导向型企业集团”为战略定位,
以“压缩机、电机、驱动控制、冷暖关联、汽车零部件”为五大产业方向,各板
块共同实现有效发展。未来行业的发展将会以创新作为驱动,只有持续加大研发
投入,不断加强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海立股份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始终保
持领先。

    (2)完善海立股份科技创新体系的需要

    目前,公司各业务板块的科技发展水平较不平衡,主业空调压缩机板块研发
能力较强,经过多年积累,已形成完备的研发创新体系,并建设成为国家级技术
中心;但其他各板块的研发能力不均衡,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因此,公司有必要在集团层面建立“海立科技创新中心(HTIC)”,开展新
业务、前瞻性、共性技术研究以及新产品开发;而各业务板块技术部门专注于产
品开发以及与其产品相关的、相对中短期的专有技术研究,以此构建一个上下结
合、分层管理、资源共享、协同高效的科技创新体系,为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提
供基础、保障和动力。

    (3)公司现有的技术储备、人才储备、研发储备和管理储备是成功建设海
立技术创新中心的基础

    一流的研发平台:海立股份旗下有 8 个高新技术企业。拥有 1 个国家企业技
术中心,1 个国家认可实验室,1 个博士后工作站,2 个省级重点技术中心,14
个企业研发机构。

    优秀的研发队伍:截至 2019 年末,拥有包含近百名博士、硕士在内的高学
历专业技术人才 500 多名,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为 17%。研发团队
涵盖机械设计、电气设计、自动化、机器人技术、视觉技术、软件开发、项目管
理等多个专业领域的人才,团队实力雄厚。

    高技术集成能力:公司拥有冷暖、电机、机械、流体、材料、控制等多种技
术集成经验和能力,推出多个行业首创的产品,近三年参与 20 多项国家标准的
制定,拥有 1000 多项技术专利。

    良好的创新机制:公司高度重视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机制,公司对人才实行大
Y 型培养并建立科学有效的能力测评机制。为更好留住并激发人才积极性,公司
制定一系列激励制度,对取得一定研究成果和改进成果的人才给予专项奖励,并
制定专利奖励制度,鼓励各种不同形式的创新。

    (4)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制定策略是成功建设海立技术创新中心的保障

    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制定“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发展策略,以建立国际一
流的科创中心、成为公司产业升级和提升核心竞争力的源动力为最终目标,根据
科创中心涉及的工作范围、规模、能力发展情况等,制定分阶段实施的规划。在
创建初期,公司将采取“控制规模,重点突破”的策略,将较少的资源集中于几
个关键技术研究领域,取得突破后再逐步扩大范围、加大投入,以规避技术研究
的风险。

    3、海立电器 25%股权收购项目

    (1)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对子公司的决策和投资效率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制冷旋转式压缩机、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空调压缩机
和制冷电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在该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海立电器的主
营业务空调压缩机的生产和销售,是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重要构成部分。通过本
次交易实现对少数股东权益的收购,海立电器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有
利于提升公司决策和投资效率。

    (2)有助于稳固海立电器作为旋转式压缩机独立供应商的战略定位

    海立电器深耕空调压缩机行业多年,在行业内已积累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
海立电器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国家认可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现代制造
技术中心、以及国际先进水平的工艺技术装备和智能制造系统,能够生产各种冷
媒、不同电压和频率的 9 大系列 1,000 多个高效节能机种,为全球客户提供属地
化的产品、优质的服务和技术支持。

    收购海立电器 25%少数股权后,海立电器成为海立股份全资子公司,海立电
器将进一步凭借在业内先进的技术、全面的产品组合、广泛的应用领域、属地化
优质服务,继续加强同主要客户的合作深度,稳固海立电器作为旋转式压缩机独
立供应商的战略定位。
    (3)本次交易评估值合理,有利于上市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

    2017 年至 2019 年,海立电器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777,003.68 万元、881,599.73
万元和 980,941.26 万元,分别实现净利润 14,382.12 万元、34,141.30 万元和
25,481.96 万元,收购少数股东权益将直接提升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水平,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增强上市公司的股东回报能
力。

    本次交易作价为 75,756.00 万元,考虑交割日前海立电器向江森自控日立香
港支付的 2019 年度分红款项 3,128.11 万元,海立电器 25%股权实际交易对价为
78,884.11 万元。交易对应的静态市盈率为 12.65 倍,市净率为 1.05 倍,本次交
易标的资产的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上市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

    (4)本次交易后继续稳固公司与合作方的合作关系,对上市公司有长远的
战略意义

    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江森自控日立香港交易安排的起点。本次交
易的交割日前,海立电器将与江森自控日立香港共同设立海立电器拥有控股权并
能够纳入合并报表的合资公司,与 JCH 继续保持深入的合作关系,使双方在旋
转式压缩机技术、产品、资源上实现协同互补,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对公
司有长远的战略意义。

       4、偿还有息负债项目

    (1)公司优化资本结构,提升抗风险能力的需要

    近年来,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资金需求量持续增长,
负债规模持续扩大。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139.38 亿元,总负债
84.56 亿元,资产负债率 60.67%,流动比率 1.14,速动比率 0.84;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总负债分别为 85.91 亿元、90.01 亿元和 84.56 亿元,负
债规模较高。

    通过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偿还有息负债,可有效调整公司负债结构,缓解公
司短期内的偿债压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

    (2)公司降低财务费用,提高盈利能力的需要
    近年来,公司财务成本较高,较大的利息支出影响公司利润水平,2017 年、
2018 年和 2019 年,公司利息支出分别为 10,275.25 万元、10,247.18 万元和 6,650.04
万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为 26.66%、23.02%和 17.82%,占比较高。因此,
通过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偿还有息负债,将有效降低公司利息支出,减轻公司财
务负担,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司从事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要业务为从事制冷旋转式压缩机、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空调压缩机和制
冷电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新增年产 65 万台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空调压缩机
项目有助于公司紧跟行业发展趋势、满足市场需求、提升市场占有率,是海立股
份多元化发展的战略需要,有助于公司增强市场竞争力、提升盈利能力;海立科
技创新中心(HTIC)项目有助于加强公司技术创新,满足海立股份战略发展、
完善科技创新体系的需要;海立电器 25%股权收购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对子公司
的决策和投资效率,稳固海立电器作为旋转式压缩机独立供应商的战略定位,符
合上市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稳固了公司与合作方的合作关系,对上市公司有长
远的战略意义;偿还有息负债项目有助于公司优化资本结构、提升抗风险能力,
并降低财务费用、提高盈利能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对公司的经营业务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高公
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
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国家认可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现代制造
技术中心、以及国际先进水平的工艺技术装备和智能制造系统,能够生产各种冷
媒、不同电压和频率的 9 大系列 1,000 多个高效节能机种,是目前旋转式压缩机
行业的领先企业。
    公司的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空调压缩机为世界领先的驱动、泵体、电机一体化
产品,在节能环保、舒适性、可靠性等方面达到国际领先技术水平,打破了外资
品牌的垄断,占据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全封闭式制冷压缩机电机专业供应商,拥有浙江省重点企
业研究院、浙江省微特电机节能降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
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等创新载体,分别在杭州、眉山建立
了可生产多品种制冷压缩机电机的生产基地,产销规模在制冷压缩机电机行业排
名前列。

四、公司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摊薄即期回报、提高未来回报能力
的措施

    考虑到本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
[2013]110 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
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保护股东的利益,
填补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即期回报减少,公司承诺将采取多项措施保证募集资金
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并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制定
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加强行业整合,提升盈利能力

    目前,公司已由单一压缩机业务发展形成“压缩机、电机、驱动控制、冷暖
关联、汽车零部件”五大产业的多元化格局。未来几年,公司将解放思想,突破
创新,加快多元化发展。压缩机产业将进一步强化“技术领先和质量第一”核心
竞争优势,持续拓展压缩机新应用领域,持续推进国际化战略,提升全球市场占
有率,成为旋转式压缩机的领导者;电机产业将发挥杭州富生与海立电器协同作
用,持续提升市场占有率,发展冰箱压缩机电机、空调压缩机电机两大业务。驱
动控制产业将把握互联网、智能化浪潮机遇,整合海立电器、杭州富生在电机领
域的资源,采取自主研发、兼并收购等方式,聚焦智能家居、智能汽车及智能制
造领域,发展智能电机及驱动控制系统业务。冷暖关联产业将稳固现有业务国内
行业领先地位的同时,抓住北方地区煤改电、南方地区采暖需求机遇,转变商业
模式,激发企业活力,全力开拓热泵整机市场。汽车零部件产业将在加快发展现
有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空调压缩机事业的同时,聚焦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采
取兼并收购、合资合作等方式,发展汽车空调及热管理系统、电驱动系统、微特
电机等新业务。

    (二)提升公司经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质量控制,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制度,对各个业
务环节进行标准化管理和控制。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加强对采购、生产、销售、
研发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进一步推进成本控制工作,提升公司资产运营效率,降
低公司营运成本,从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三)加强对募集资金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公司已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并完善了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
户专储、专款专用的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加以
监督。据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将与保
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将募集
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证
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使用。

    (四)严格执行现金分红,保障投资者利益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政策和监督机制,积极有
效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
定,公司已经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明确了公
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
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
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本次发行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执行落实
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充分保护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全体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承诺如下:

    1、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则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如监管部门
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
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六、公司控股股东出具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作出承诺: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