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金桥: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3-09-13
证券代码:600639、900911 股票简称:浦东金桥、金桥 B 股 编号:临 2013-019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二 0 一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于二 0 一三年九月十三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大会参
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人共 74 人(其中,出席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
理人共 61 人,参加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3 人),代表股份为 455,926,845 股
(其中,A 股 440,448,738 股,B 股 15,478,10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0864%,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由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沈荣
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的提案》(该项提案的表决情况,具体详见附件):
鉴于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延长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
议有效期已近届满,而本次公司债券目前尚未完成发行审核,为保持本次发行工
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同意将公司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两年至
2015 年 9 月 15 日。除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作前述延长外,公司 2009 年度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提案》的其余事项与内容
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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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上海市佳信达律师事务所李玉婷律师、罗缦绮律师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主要意见如下: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记录;
3、上海市佳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 0 一三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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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一、《关于延长公司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提案》
全体股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比例
全体股东 455,926,845 455,627,703 82,084 217,058 99.9344%
A 股股东 440,448,738 440,267,113 56,964 124,661 99.9588%
B 股股东 15,478,107 15,360,590 25,120 92,397 99.2408%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 0 一三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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