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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浦东金桥: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2014-03-20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本着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合法权益的原则,勤勉、尽职,忠实地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地发表
意见;审慎、科学地行使表决权;积极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现将 2013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丁以中:现任:上海海事大学教授、上海海事大学物流研究中心
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乔文骏:现任:中伦律师事务所总所联席管理合伙人;浦东新区
法律服务业协会会长;浦东青年律师联合会主席;上海市归国华侨联
合会法律顾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亚太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全
国律师协会建筑和房地产业务委员会副主任;上海仲裁委员会第五届
委员、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仲裁员;上海
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爱建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协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霍佳震:现任: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兼任国家自然科
学基金管理学部评审组专家;中国管理科学与工程学会常务理事;中
国物流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管理学会副理事长;上海金桥出口加工
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深圳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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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独立董事;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 鸣:现任: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与财务研
究院高级研究员;“中国会计学会”、“中国金融会计学会”、“上海会
计学会”、“上海成本研究会”、“中国中青年财务成本研究会”、“上海
总会计师研究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等常务理事/理事或会员;
中国会计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浙江财经学院、新疆财经大学等大学
的兼职教授;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通
证券、上工申贝、申达股份、海思科药业等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和财
务顾问等。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我们分别担任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的主任委员、委员以及战略委员会的委员。2013 年度,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召开十二次会议,其中,战略委员会召开三次会议、审计
委员会召开六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二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开一次会议。我们主持或出席有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研究和讨
论公司重大事项,对相关重大事项进行了研究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
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发挥了在董事会会议前的把关和
审核作用。

    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的过程中,我们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
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并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
通,了解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工作要求。在
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与年审注册会计师会面,
就审计情况进行有效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我们认真出席董事会会议,会前仔细审核文件,有疑问及时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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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沟通,并得到公司的及时反馈,为决策做好准备工作。会上积极发
言、讨论,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13 年内,公司召开三次股东大会。我们分别出席了各次会议,
并在年度股东大会作了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就 2012 年度工作向
股东大会进行了述职。

    在我们工作的过程中,得到了公司的大力支持,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和董事会办公室与我们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报送公司资料、
会议文件、董办月报、证券法规等文件,及时汇报公司经营情况,使
我们能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发展动态等情况,为我们参与决策提供了信
息和资料,有效地配合了我们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我们坚持独立、公正、科学地履行职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对公司2013年内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高级管理人员提
名、业绩快报、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公
司股东承诺履行情况、信息披露的执行、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了重点
关注、监督和核查。
     经核查后,我们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内容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公司经营管理层恪尽职责,勤勉敬业,公司决策事项得到
较为有效的执行;公司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和完整,确保股东能够
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和经营财务状况;公司内部控制工作全面、深
入地开展,有效地控制和规避了风险。
    2013年内,我们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公司有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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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3月11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对公司
2012年末资产价值核查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和对控股子公司上海金桥
出口加工区联合发展金桥联发公司提供借款担保事宜发表同意的独
立意见;
    2013年8月16日,在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对聘任公司
副总经理以及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事宜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3 年 11 月 28 日,在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对更换
董事及续聘财务总监事宜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各次独立意见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公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3年,我们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
责,促进了公司的健康、稳健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
的利益。

     2014 年,我们将继续独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继续履行
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
和经验,为公司的健康发展献计献策,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
密切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保持沟通,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发
展,以更好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独立董事:乔文骏    丁以中   张   鸣   霍佳震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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